(2011年10月1日起执行)
服装专卖店
一 试用转正
1、本店铺确定新录用员工的试用期为3天,,如不录取按10元每天计算。试用期过后即转见习员工,-3个月,期间主管及相关人员对其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优者可提前转正.
2、试用期满,通过试用考核者签订雇佣协议,协议期满如双方均有意愿则可续签。
3、试用期间,如员工的表现未达到店方要求,则不能续签雇佣协议。
4、员工通过试用后才可享受相关福利制度。
二 考勤管理
工作期间店铺员工实行轮班制,每月休息2天。具体上下班时间由店铺具体状况安排。
,,并由店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安排。
2。店铺店员因工作性质和职责所在,平时超时工作,不予补薪,特别时间需要加班时由店长安排将以每天15元计算。员工必须服从安排。
:各员工必须准时签到,相互监督。并由主管方负责考勤,不得弄虚作假,若经查明作弊,将扣除当班店员与店主管当月所有福利和津贴.奖金.
4。迟到:迟到超5分钟者按每分钟1元予以处罚,超过30分钟不超6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处理,每月累计三次迟到或无故迟到一小时者,作旷工一天处理。每旷工一天处以三倍日工资罚款.
:未到下班时间,未经店主管许可擅离职守者,作旷工一天处理。
6。旷工:.无故不上班等情况,且时间最低达1小时者的均视为旷工处理。
7.无故旷工者,旷工一天扣底薪三天的工资,连续旷工三天,或当月累计四天旷工的予以辞退,若在旷工期间给店铺造成损失的由当事员工负责百分百赔偿。
三 编更方法
1。节假日不安排员工休息。
,每月月底做好排班表。
A 早班 9:00-—12:30 18:30——22:30
B 晚班 12:30-—17:30 18:30——22:30
C 中班 9:00—-12:30 13:30—-18:30
D 通班 9:30——22:30
中间用餐时间每班一次,每次60分钟,,不可私自调班,调班次数超出当月应休假天数,予以请假处理
四 假期与福利
1。 因行业性质特殊,国家规定之节假日不能休假,店员采取每月休2日的工作制,农历12月期间取消所有休假。
2. 半天之内事假,必须经店长同意签字后方可外出,凡未经批准同意而擅自外出者以旷工处理。凡属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交给店长批准后方可休假,,若因员工休假交接不清而造成的损失由当事入负责全部赔偿。
3. 员工折扣优惠:员工试用期满后均享有此项福利。公司提供货品折扣优惠(特价品除外),折扣以正价品的七折价计算。(使用该权限须先征求店长同意)
,超出2天按双倍底薪扣除工资。(病假列外,出示医生证明)
五 调职·离职制度
1.因店铺运作需要,可随时调动任何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被调动员工不得借故推卸。
,将由直属主管定期进行考核,各员工必须认真对待和配合,任何人不可借故逃避。
3。店方将视员工的表现考虑予以晋升。
,并对新任接替者交待清楚工作细则。
5。离职手续 :
a 员工辞职必须递交辞职申请书。员工在协议有效期内辞职,必须提前一月递交申请;经允许签字后方可离职。(农历12月不允许辞职)
b店方在接到辞职申请书2周内给予答复,在未核准交接前不得离职,否则扣发当月薪金以补偿其造成的损失。
c因行业性质不同,每年国家节假日期间无特殊情况不予以辞职。
d 加班累计补休,病假事假申请不可以做为离职的代通知行为。
e 劝退员工注明原因,按正常核发工资,并规定的时间内到店铺结算工资,不得他人代领。
f 自动离职者不发放工资。
g 离职手续必须在核准辞职生效日后一周内办理下列手续方可离职:
h 交还所有领用工具,通讯器材物品及所发放的地任何资料等物品; 管理人员离任应向继任或同事交待清楚所有工作。
i 因触犯店管理制度或失职,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直至辞退而无须作任何补偿。
J凡员工连续旷工三天或一个月内连续累计旷工四天者,视为自动离职,店方有权按除名处理,没收其余留薪金做为损失之补偿。
k凡玩忽职守或因违反协议条款给店方造成损失的
专卖店管理制度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