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安全事故与防范
第一部分 幼儿园安全事故分类
第二部分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解读
第三部分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解读
第四部分 幼儿园安全教育
第一部分 幼儿园安全事故分类
幼儿园安全事故:是指入园儿童在幼儿园期间和幼儿离园集体活动而处于幼儿园管理范围内,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
它既包括幼儿在幼儿园内发生的人身伤害,也包括幼儿园组织的外出活动(如郊游等)中发生的人身伤害。
(一)因外来的侵害,幼儿被冒领接走、绑架、伤害等事故。此类事故在幼儿园发生率最高,且往往伤害面大,程度严重,影响恶劣,说明在园门管理和幼儿接送环节中,漏洞最大,隐患最多。
(二)幼儿自身原因所致走失、游戏、顽皮打闹造成的事故。此类事故发生率在幼儿园事故中高居第二,说明来自幼儿自身的安全问题极易发生,幼儿的安全意识和自控能力还非常缺乏。
(三)因教工恶意行为和过失行为造成的绑架、砍伤、火灾、食物中毒等事故。
此类事故,发生率位居第三,说明教工恶意伤害幼儿和玩忽职守的过失行为而导致的安全事故不乏存在,教工的思想道德建设和责任心急待加强。
(四)教学设施原因引起的事故。此类事故发生率相对较高,居第四位,说明幼儿园内的教学设施存在着诸多的隐患,应引起幼儿园的足够重视。
(五)因无接送制度或执行不到位,家长接送孩子失误所致事故。此类事故发生率也相对较高,并易使家园双方产生争议和纠纷,不容忽视。
(六)幼儿园组织园外活动引发的事故。此类事故如一旦发生,往往涉及的幼儿数较多,危害较大。
分析:幼儿园组织幼儿集体外出活动,幼儿到了新的场所,接触的环境、人和活动内容都是新鲜的,情绪容易兴奋;如果再加上组织不够严密,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教师思想上麻痹大意,就很可能发生安全事故。
第二部分
《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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