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资格审查办法(1)
附件2
2011年开化县县乡(镇)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
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一、所学专业要求为“文秘类”的,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哲学类:哲学、逻辑学、伦理学;
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科学社会主义、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党史;
社会学类:社会学、社会工作;
政治学类:政治学与行政学、国际政治、外交学、思想政治教育、国际政治经济学;
教育学类:教育学、人文教育、科学教育;
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对外汉语、中国语言文化、应用语言学、古典文献、文秘;
新闻传播学类:新闻、新闻学、广播电视新闻学、编辑出版学、传播学、广告学、媒体创意;
历史学类:历史学、世界历史等;
公共管理类:行政管理、教育管理、公共事业管理、公共政策学、公共关系学等。
二、所学专业要求为“法律、法学类”的,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学类:法学;
法律各相关专业;
其他专业的人员,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资格证书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可以报考。
三、所学专业要求为“计算机类”的,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法律、法学类、经济法、食品质量与安全、食品营养与检测、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业经济、植物保护、动物防疫;
二十二、“化学”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化学、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环境工程、环境科学;
二十三、“土地管理”职位,所学为下列专业的人员可以报考:
土地管理、土地资源管理、国土资源与环境地理、土地规划与利用、土地规划与管理、土地评估与管理、地籍测量与土地管理、房地产管理等;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县组织人事部门会同用人单位酌情研究掌握。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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