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人身份识别制度和程序
篇一: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和程序
患者身份识别制度和程序
、给药、输液、手术等各类诊疗活动时,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两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要同时查对患者姓名和住院号,不得仅以房间号、床号作为识别的依据。
、重症监护室的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必须使用“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辨别病人的一种手段。
、病房、手术室、等病人的转运交接必须使用腕带作为识别标识。
,同时须有识别患者身份的纸质“腕带”标识。在手术患者进手术室前,由所在科室护士对患者使用纸质“腕带”标识,写明患者身份信息;进入手术室后,手术室护士接收时进行严格查对、记录、签名。
、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在诊疗活动中使用“腕带”作为各项诊疗操作前辨识病人的一种手段,在与病房与手术室之间转科时,须填写《患者转科交接本》,交接时严格进行查对和签名。
6. 产房与病房、与ICU转运产妇、新生儿时,应采取两种以上方法识别身份,新生儿佩戴医院统一印制的“腕带”,写明住院号、床号、性别;产房与接收科室人员进行床旁交接、核对并双签名。
,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
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认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护士按操作规程给予佩戴“腕带”,腕带填入信息准确无误,实行双人核对,佩戴部位皮肤完整,无擦伤、手部血运良好。
9.“腕带”上应标明患者的科室、姓名、床号、住院号、性别、诊断等,要求内容清晰,项目规范。
10对佩戴“腕带”的患者,医护人员必须利用“腕带”标识进行识别。
篇二:患者身份识别制度与程序
患者身份确认制度
,准确识别患者身份。护士在标本采集,给药、输血或血制品、发放特殊饮食等各类诊疗活动时,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应至少同时使用2种患者身份识别方法(床头牌、手腕带、双向核对)。
,实行双向核对法,既除核对床头卡以外还要求患者自行说出本人姓名,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如手术、昏迷、神志不清、无自主能力的重症患者及不同语种或语言交流障碍、无名、儿童、镇静期间的患者必须按规定使用“腕带”标识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在进行各项诊疗操作前除了核对床头卡以外,必须核对腕带,识别患者的身份。
,实施者应亲自与患者(或家属)沟通,作为最后确定的手段,以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操作。
、语言沟通障碍等原因无法向医务人员陈述自己姓名的患者,由患者陪同人员陈述患者姓名。
6. 在重症监护病房、手术室、急诊抢救室使用“腕带”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标识。 ,若损坏需更新时,需要经两人重新核对。
,准确无误。项目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信息
9. 腕带 原则上佩带在病人 右手 ,患者使用腕带松紧适度,皮肤完整无破损。 10.完善并落实护理各关键流程(急诊、病房、手术室、IC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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