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禁服的药物孕妇用药有很多禁忌。因为有些药物对胎儿危害较大甚至可导致胎儿畸形。致畸药物很多,通常有以下几类药物: 1 、抗生素类药物。如四环素、土霉素、链霉素、庆大霉素、新霉素等。四环素、土霉素可造成胎儿短肢畸形, 囱门隆起, 先天性白内障, 妊娠末期服用可造成儿童期牙釉质发育不良; 链霉素、庆大霉素类药物可损害胎儿第八对脑神经, 导致先天性耳聋, 还可损害肾脏功能; 新霉素可使胎儿骨路发育异常, 骈指、肾肺小动脉狭窄、先天性白内障,智力障碍。 2、抗疟药。如奎宁、氯喹乙胺嘧啶, 可致胎儿多发畸形。如耳聋, 四肢缺损,脑积水等。 3 、治疗糖尿病类的药物。如氯硫丙尿、达麦康、糖斯平等,可致肢体畸形,兔唇,死胎等。 4、巴比妥类及其他镇静催眠药物。如苯妥英钠、扑痫酮、安宁等, 可致肢体、面部及脑发育畸形。 5、抗癌类药物。如更生霉素、环磷酰胺、5—氟斡嘧啶、噻替哌等, 可致无脑儿、脑积水、胯裂、兔唇、肾及输尿管缺损, 四肢及眼畸形等。 6 、激素类药物。如乙烯雌酚、黄体酮、雄激素、可的松。口服避孕药可致胎儿生殖器官畸形。如女胎男性化,阳蒂肥大,阴唇融合, 男胎尿道下列等畸形。 7 、抗凝血药物。如肝素、双香豆素、阿司匹林、水杨酸等也可致畸, 并可诱发出血性疾病。总之, 孕期应注意避免滥用药物, 但如遇有危及孕妇生命安全的急危情况, 必须用药时, 应以抢救孕妇生命为主, 候急危情况过去, 应迅速减量或停药。那种伯影响胎儿拒绝用药的观点也是错误的,如果孕妇生命有危险,胎儿还谈何安全。所以, 在孕妇用药的问题上,应分清矛盾的主次,全面兼顾。 1. 青霉素: 较安全, 包括广谱青霉素如哌拉西林。口服、肌肉注射、静脉滴注均可用于孕妇。警示:按推荐剂量使用,不可超量。 2. 红霉素: 同类药还有利菌纱, 罗红霉素等, 分子量大, 不易透过胎盘到达胎儿, 青霉素过敏者可使用, 衣原体、支原体感染首选药。 3. 先锋霉素:目前资料无致畸作用。小贴士:危险抗菌素报告单部分抗菌素类因各有不同毒副作用, 不主张孕妇使用, 常见的有: ①四环素: 可致牙齿黄棕色色素沉着, 或贮存于胎儿骨骼, 还可致孕妇急性脂肪肝及肾功能不全。②庆大霉素: 卡那霉素、小诺霉素等可引起胎儿听神经及肾脏受损。③氯霉素:引起灰婴综合征。④复方新诺明, 增效联磺片, 可引起新生儿黄痘, 还可拮抗叶酸。⑤呋喃胆叮: 妇女患泌尿系感染时常选用, 因可引起溶血, 应慎用。⑥万古霉素: 虽然对胎儿危险尚无报道, 但对孕妇有肾毒, 耳毒作用。⑦环丙沙星、氟哌酸、奥复星: 在狗实验中有不可逆关节炎发生。⑧抗结核药:使用时考虑利弊大小根据自身情况请向医生询问。⑨抗霉菌药:克霉唑、制霉菌素、灰黄霉素,孕妇最好不用。⑩抗病毒药:不主张用于孕妇。 4. 甲硝唑:杀虫剂,治疗滴虫感染,主张早孕期不用。 5. 螺旋霉素:治疗弓形体感染,对胎儿无不良作用。 6. 驱虫药:动物有致畸作用,应慎用。 7. 地高辛: 强心药, 易透过胎盘, 对胎儿无明显不良作用, 心衰孕妇可使用。 :有引起胎儿考长迟缓的报道。 9. 降压药: 有明确致畸作用孕妇禁用的是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 如卡托普利, 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如氯沙坦, 其他种类降压药如钙离子拮抗剂( 代表药心育定,有引起子宫血流减少的可能,利尿剂近足月给药可引起新生儿血小板减少应慎用, 乙酰唑胺功物实验有肢体畸形,孕妇忌用。 10. 治疗哮喘的药物:如茶千、肾上腺素、色甘酸钠、强的松等均无致畸作用。 11. 抗抽搐药物:孕期服用抗抽搐药者胎儿先天畸形发生率为后者的 2-3 倍。常用的有苯妥英钠、卡马西平、三甲双酮、丙戊酸等。 12. 抗精神病药均有致畸作用。 13. 镇静药物:如安定,舒乐安定,个别有致畸作用。 14. 止痛药:扑热息痛可产生肝脏毒性。阿斯匹林可伴有羊水过少, 胎儿动脉导管过早关闭。布洛芬、奈普生、吲哚美辛可引起胎儿动脉导管收缩导致肺动脉高压及羊水过少、妊娠 34 周后不宜应用消炎痛, 可引起胎儿脑室内出血、肺支气管发育不良及坏死性小肠结肠炎等不良作用。 15. 止吐药物:未见畸形增加服道。 16. 抗肿瘤药物:有明确致畸作用。 17. 免疫抑制剂:硫唑嘌呤、环孢霉素对母儿有明显毒性。 18. 维生素 A :大量使用可致出生缺陷,最小的人类致畸量为 25000-50000iuld 。 19. 维生素 A 异构体:治疗皮肤病,异维甲酸胚胎发生期用药可产生各种畸形。 20. 依曲替酯( 芳香维甲酸) :用于治疗牛皮癣、半衰期极长,停药>2 年血浆中仍有药物测出,故至少停药 2 年以上才可受孕。 21. 激素类:达那唑、乙烯雌酚,均不宜孕妇使用,口服避孕药沙丘度受有肯定的致畸作用。妊娠期用药美国药物和食品管理局( FD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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