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vised by Hanlin on 10 January 2021
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作业安全规定
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作业安全规定
1危险场所等级及区域范围标示:
各生产装置区的危险场所,应规划适当的等级及区域范围,由各车间明显易见处或出入口适当标示,并绘制成厂区防爆区分图备查。
2危险场所等级及区域范围修订:
各生产装置区的危险场所等级及区域范围的划分(包括图面等记录数据)完成后;若设备重新组装、增设或其它相关事项有所变动时,可能对原规划的防爆等级及区域范围有所影响,为确保安全,应重新评估并做必要的修正。
3工作安全许可:
在危险场所实施整备、保养作业时,原则上应将电气设备移至非危险场所实施为宜;但于不得已情况下,必须在危险场所实施时,应做好防护措施,使用无火花工具,且电气计测器应使用防爆构造者,防止产生冲击火花。
4防爆构造之保养复原:
实施保养作业时,因电气设备、防爆构造之种类及配线方法不同,保养人员应对防爆构造原理及机能有所了解,于电气设备保养组装复原时,务必使其恢复原状,确保防爆性能;若遇维持其防爆性能有困难时,应更换该电气设备或线路配管,不可再使用于危险区域。
:耐压防爆构造之电气设备应确保其耐压防爆性能,为维持耐压防爆特性,须针对容器之强度,接合面之间隙及容器表面温度之上升加以检点;对耐压防爆性能之保养复原,应依下列各点予以确认:
。
,应确认保有防爆构造上必要之数值。
。
,且适当锁紧。
,且已作好充分之防蚀处理。
:内压防爆构造的电气设备应确保其内压防爆性能,为维持其内压防爆特性,须针对保持内压有关的容器构造、保护气体的供应设备、内压检测保护装置及容器表面的温度上升加以检查,对内压防爆性能的保养复原,应依下列各点予以确认:
,且无龟裂、变形及劣化。
、通风管路、阀及阻风板等均符合规定。
,且适当锁紧。
。
,能达其机能。
:增加安全防爆构造的电气设备应确保增加安全防爆性能,为维持增加安全防爆特性,须针对其电气性、机械性、温度性的安全度,在正常运转情况下予以检查,对增加安全防爆性能的保养复原,应依下列各点予以确认:
。
、沿面距离均在对应使用电压的规定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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