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眉.. 页脚. 生态城市建设的法制保障【摘要】本文从生态城市的核心内容出发,点明了生态城市建设与立法的关系;然后, 在借鉴国外生态城市建设及其立法经验的基础上, 对构建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的法律保障体系进行了系统和深入的探讨, 提出以可持续发展思想为理论主导的促进我国生态城市建设法制保障的思路,阐述了加强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立法保障的系统性对策。【关键词】生态城市;法制保障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生态城市的规划和发展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之一。那么,什么是生态城市?结合当前中外学者关于生态城市的相关阐述, 笔者认为, 它是一种经济、社会与环境可持续发展的新型城市发展模式。它的核心内容是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建立一种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良性循环的发展新秩序。可见, 生态城市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 离不开各方因素的支持。其中, 法律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是促进生态城市建设的重要保障。一、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的法制发展历程近年来, 我国生态城市建设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如深圳的“景观生态安全格局”规划、厦门的“海上明珠”建设、扬州的“复合生态区”建设, 以及上海的“国际性生态城市”建设等等, 都是生态城市..页眉.. 页脚. 建设的重要探索。面对当前城市发展带来的日益严峻的环境问题,这些探索无疑具有优化环境、改善民生的重大意义。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的发展离不开相关的法制保障。从建国之初至今, 我国高度重视生态城市发展的配套法律建设, 先后出台一系列法律和制度作为保障,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编制城市规划设计与修建程序( 初稿)》、国务院的《城市规划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乡规划法》等。这些法律与其它各部门法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 为解决生态城市建设中遇到的如土地用途管制、开发控制、建筑物用途管制和建成环境控制等方面的问题提供了法律保障。近十年来,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的加快, 为满足生态城市建设的需求, 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相关配套法律体系的建设步伐进一步加快。如 2006 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制定了《中国 21 世纪可持续发展行动纲要》,提出了在经济发展、社会发展、资源保护、生态保护、环境保护和能力建设等六个领域推进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 2007 年财政部与世界银行合作的“中国典型城市生态市规划项目”大大促进了我国生态城市规划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推动了城市建设的可持续发展。①党的十六大提出“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中共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生态文明”; 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指出: 面对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严峻形势, 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 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在上述发展经验的胡子木:《生态城市建设的法律思考一一以城乡规划法为例》,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 2011 年4月。..页眉.. 页脚. 基础上, 十八大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是我党对资源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一系列战略思想方针的再概括和再升华。二、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的法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关于我国生态城市建设的相关法律和规定, 我们在看到成绩的同时, 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正视发展中的问题。一方面, 当前我国的生态城市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已经初具规模, 形成初步体系, 有力地
生态城市建设法制保障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