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1#棚户区各小区
非机动车充电车棚制作与安装
施工合同
甲方(盖章):固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乙方(盖章): 崔朴财
签 订 日 期: 2017 年 5 月 10 日
非机动车充电车棚制作与安装施工合同
甲方:固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崔朴财(身份证号:3470270)(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固镇县1#棚户区各住宅小区非机动车充电车棚施工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固镇县1#棚户区各住宅小区非机动车充电车棚制作与安装施工.
工程地址:湖畔花园、碧桂苑、丹桂苑、香樟苑
承包范围:甲方要求及设计变更等。
合同内容:固镇县1#棚户区各住宅小区钢构非机动车充电车棚预算、设计、制作、安装、土建、检测、验收等直至竣工验收通过.
二、工程承包方式及合同价款
1、承包方式:实行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承包的工程范围进行转包或分包,一经发现乙方转包或分包工程,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2.合同工程量及价格:
序号
小区名称
工程量
造价
湖畔花园
钢构车棚1205㎡、
149495。23
碧桂苑
钢构车棚791。4㎡、充电墙30。30立方米
丹桂苑
钢构车棚138㎡、充电墙8。16立方米
20280。65
香樟苑
㎡、
49489。67
小计
㎡、充电墙80。53立方米
3.合同价格为完成施工图及甲方要求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及工作所需的全部费用,内容包含材料采购、加工制作、运输、现场协调、现场施工、材料二次搬运、安全生产、(半)成品保护、成品检测和验收、质量保证与维修、利润、税金等相关费用,以及合同所涉政策性文件规定的所有一切风险、责任和义务的费用.
三、工期及其他:
1.开工工期:2017年5月11日;
竣工工期:2017年7月11日;
总工期:60天;
2.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开工日期前完成开工准备,并向甲方提交开工申请报告。乙方必须根据合同工期完成施工,否则,逾期一天给予500元经济处罚。
3。乙方应服从甲方管理,如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时每出现一次将从工程款中扣除¥:200元。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付款方式
1、本工程无预付款。
2、所有车棚制作安装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后10日内,一次性付清 。
五、施工场所及技术要求:
1、上述四个小区所在的施工现场,按照甲方指定的部分原先机动车位.
2、本合同为“交钥匙工程”,合同所需材料的现场卸载和保管均由乙方负责,未交工之前如有材料丢失等全部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3、合同产品在到达工地现场前的运输、保险等事项均由乙方负责,乙方自行承担交货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4、阳光板:质保期10年。
六、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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