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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培训机构办学章程
职工教育培训学校办学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培训中心定名为“职工教育培训学校”。
第二条 本培训中心由宜昌集团出资举办,以
相关专业为主要任务的社会培训机构。
第三条 本培训中心宗旨: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不以营利为目的,以培养 技术人才为己任,理论教学与生产实践相结合,坚持诚信办学的宗旨,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推广应用。
第四条 本培训中心自觉接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主管部门、省 行业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本培训中心地址: ,邮编:。
第二章 业务范围
第六条 本培训中心办学的业务范围:
。
第七条 本培训中心办学层次为: 人员短期培训。
第八条 本培训中心办学对象为:
。
第九条 本培训中心办学形式为:短期培训。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本培训中心实行培训中心主任负责制。本中心最高权利机构是省 职工技协服务部,培训中心主任在省 技术维护局职工技协服务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 本培训中心举办者的权力与义务
1、举办者具有如下权力: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报请审批成立本培训中心的申请和方案,及以后本培训中心重大变更事项方案。
(2)决定本培训中心主任的任免和考核。
(3)决定本培训中心行政机构设置。
(4)监督本培训中心主任行使职权,并依照有关规定实施奖惩。对培训中心主任实行期终审计制。
(5)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培训中心教学管理、教学质量、教学效果等教学活动进行评价,以保证培训中心按照建设宗旨进行发展,确保培训质量,并维护本培训中心声誉。
2、举办者履行如下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监督本培训中心遵纪守法、依法办学。
(2)提供举办本培训中心的启动资金和必要的办学场地、办学设备。
第十二条 本培训中心主任具有如下权力与义务:
1、培训中心主任具有如下权力:
(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管理本中心,执行省***有限公司技术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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