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试婚婚前同居, 有人称之为“试婚”, 在如今这个年代已经不是什么新鲜事了。在城市,甚至很多农村,青年男女在结婚前同居都相当普遍。对于这个问题,有人持赞同态度,当然也有人反对。从我个人来说, 我认为婚前同居确实值得提倡。在中国, 20 年前如果有人在婚前同居的话, 我想来自周围人的唾沫星能把他们给淹死。即使在十来年前, 我们身边的未婚同居者也是少之又少, 也就是在最近这几年, 我发现婚前试婚的男女越来越多。当然, 同居之后有步入婚姻之城的, 也有最终以分手为结局的。既然婚前同居, 必然有婚前性行为。不过, 需要说明的是, 我所讲的婚前同居值得提倡, 并不是鼓励人们不负责任的泛情滥性, 而是须以婚姻为目的。既然男女双方两情相悦, 感情升温到一定的程度, 必然有同居之需要和渴望。只要两个人都考虑清楚, 而且准备结婚的话, 不妨顺其自然。一方面, 满足了双方的身体需求, 另一方面, 可以通过同居更深层次的了解对方。男女从彼此有好感到热恋阶段, 往往看到的都是对方的优点, 而忽视对方的缺点。如果两个人要结婚, 一起慢慢变老, 则要共同生活几十年。两个人没有在一个屋檐下生活, 根本无法从根本上了解对方, 比如生活习惯是否适应、性生活是否和谐等等。既然婚后注定要经历这一切,那么在办结婚手续之前先试婚, 合则结婚, 不合则分手, 省去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反之, 如果婚前没有同居, 结婚之后, 才发现实在无法容忍对方的某些方面, 此时再去离婚, 岂不是麻烦?虽然婚姻需要经营,需要容忍和磨合,但是有些原则性的问题是无法解决的。比如, 在同居之前, 没有发现对方有坏的生活习性, 或者性能力有缺陷, 诸如此类, 这些重大问题结婚之后才发现的话, 则不是用包容能解决的。试想,此时再离婚的话,还要考虑办手续,向亲朋好友解释,还会背上离过婚的历史包袱...... 如果非要说婚前同居有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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