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军大连舰艇学院师团职经济适用住房
B楼工程
赤峰鑫者因聿筑T程劳务有限公司 一分包
海军大连舰艇学院师团职经
济适用住房
安全消防保卫协议书
楼工程项目部
安全生产与消防保卫协议
总包人[全称]:中建一局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或简称甲方] 分包人[全称]:赤峰鑫都建筑工程劳务有限公司【或简称乙方]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保障员
工及作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为施工生产活动创造安全的作业环境, 依照《安全生产法》、《建
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以及地方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规定, 中国建 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就 海军大连舰艇学院师团职经济适用住房 B楼工程 项目与
相关问题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安全目标
1、因工伤亡控制指标: 为“零”
2、职业健康控制指标: 达标
3、文明安全创优目标: 大连市文明工地
4、其他:
二、总包人权利、责任和义务
1、总包项目经理(现场执行经理) :王超
安全总监:韩雪松
2、有权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布置、实施、检查、评价、总结工程的安
全生产情况,对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3、有权严格审查分包人营业执照、技术资质等级、安全生产许可证,不得将工程分
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或资格)的分包人。
4、负责提供施工现场总承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
施工用电由用电从电源到 二 级配电箱由 甲 方提供,该级配电箱以下
的部分由 乙 方负责,箱内加装电表计量;
总包人对上述设备、设施具有监督检查权,依据大连市安全生产标准和中建一局安全
生产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权责令整改、停工整顿或进行经济处罚。
5、总包人有权对进入总包施工现场内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
负责建立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备案档案。
对施工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有权依法查处和纠正。
6、负责建立《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有权要求分包建立相应的救援
体系,落实救援措施。
7、按规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8、按规定对施工现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上报。
9、有义务提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通道和消防设备。
10、有义务对分包人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对分包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 供协助救援服务。
用工制度
.分包人须严格遵守及 大连 市政府关于外地施工企业管理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及
条例。任何因为分包人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案件、 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
均由分包人承担,因此造成的总包人的经济损失由分包人承担。
.分包人的所有工人必须具备国家、 大连 市要求的全部证件。 凡因分包人工人上
述证件不齐而造成的任何案件、事故、事件等的经济责任及法律责任均由分包人承担, 由此造成的总包人的各种损失由分包人承担。
.分包人应遵守总包人制定的 《中建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协力队伍管理办法》 及总包人其它
的关于分包管理的所有制度、规定等。
安全生产
.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 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 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
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非分包人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 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有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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