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度创建县级绿色学校工作细则
各处室、各班级:
为了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经济与环境共同进步,构建和谐政府,争创县级绿色学校,结合《宁强县绿色学校评审细则》和我校实际,特制定《太阳岭镇九年制学校创建县级绿色学校工作细则》。
一、加强学校环境建设
(一)聘请专业人员指导,对校园进行规划设计,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工作,扩建绿化面积。
(二)改善校园环境。
1、对教学楼进行内外粉刷,窗台一下贴瓷砖,更换窗户和桌凳,对教室进行绿化、美化;
2、对宿舍楼进行维修,加强宿舍文化建设;
3、对生活区旱厕拆除,重建水冲式厕所,减少污染,改善餐厅周边环境卫生。
4、添置现代教育技术设备,改善教学和办公环境
(三)完善卫生管理制度
1、合理划分卫生责任区,每周一大扫除,其余时间每天班级分组打扫,由班主任负责。
2、实行日检查、周汇总、月考核制度,有值周组和学生会执勤组负责。
3、对垃圾实行分类处理,尽可能回收利用,废旧电池和电器专人回收保管,对垃圾池及时清运、消毒。
二、大力开展环保教育实践活动
(一)成立专门的绿色学校创建办公室,明确工作人员,建立严格的考核制度。
(二)建立各项环境管理制度,落实工作措施,对创建工作定期安排部署、检查督促。
(三)认真做好绿色环保知识的学习培训工作。要充分利用集会、例会、班会、团队会,组织全校师生环保节能知识学习,年内至少举办1-2次专题讲座。
(四)持之以恒地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活动,培养节电、节水、节约粮食和纸张、爱护花草树木、爱护公共财物的良好习惯,建立节约型校园。
(五)加强绿色环保宣传工作。积极订阅环保报刊,利用黑板报、学校网站、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大力宣传创建绿色学校活动对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和促进学校工作发展的重要作用和意义,不断增加师生员工爱绿、护绿的环境意识,促使师生员工积极参与,不断培养师生员工环境素养,增强环保意识。
(六)积极组织参加绿色环保公益活动。通过实践参与,提高环保意识和自觉行动。
三、做好创建绿色学校档案工作
要在扎实推进各项创建工作的同时,对创建工作如实记录、总结,收集相关资料,做到有据可查,并将创建效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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