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共享).doc本科医学教育全球标准
2001年6月
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
定义
世界医学教育联合会推荐如下本科医学教育的国际标准,它分为九大领域共 计36个亚领域。
领域是根据医学教育结构和过程中明确的组成部分来定义,包括如下方面:
宗旨及目标
教育计划
学生考核
学生
教学人员/考核
教育资源
教育计划评估
管理和行政
持续更新
亚领域是每个领域中的具体方面,与操作指标相对应。
每个亚领域都有其特定的标准,分为两个层次:
• 基本标准:这是每所医学院必须达到的标准,在评估过程必须展示出来。
基本标准以"必须”来表示
•质量提高:表示该标准与国际公认的最佳医学院和本科医学教育一致。医学 院应能证明他们已全部或部分地达到了该标准,或已经及正在采取积极行动
来达到这些标准。因各校的发展阶段、资源及教育政策不同,达标情况也各 有不同,即使是最负盛名的学校也可能达不到所有标准。
•注释:用来深入阐述或举例说明该标准中的用语。
1宗旨及目标
基本标准:
医学院必须确定其宗旨及目标,并使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及有关各方周知。办 学宗旨及目标应说明其教育过程是培养学生成为初步合格的医生,具有在医学某 一领域进一步深造的功底,并能在卫生保健系统承担医生的各项工作。
质量提高:
宗旨及目标内容应该包括对社会职责、科研、社区参与,及参加毕业后医学 培训的能力要求。
注释:
•宗旨及目标的报告可包括有关本校、本国及地区性政策的一般及特殊问题。
•某一领域可以是某一医学学科或研究领域。
•毕业后医学培训包括开业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专科培训及继续医学教育 /进修。
基本标准:
医学院的宗旨及目标报告必须由主要利益方确定。
质量提高:
宗旨及目标报告的制订应该以广泛的利益方的意见为基础。
注释:
•主要利益方包括院长、院务委员会/理事会的成员、大学、政府主管部门及行 业本身。
•广泛的利益方包括教师、学生、社区、教育及卫生保健机构、行业组织及毕 业后教育人员的代表。
基本标准:
医学院必须具备管理人员与教员/教学人员能自行对之负责的政策。在政策允 许的范围内,他们有权制订课程计划,并能自主分配实施计划所需资源。
质量提高:
全体教学人员都应该围绕实际教学活动努力工作,教育资源应根据教育需要 分配。
基本标准:
医学院必须确定学生在毕业时应达到的并与其今后的学习和未来的工作相 应的能力。
质量提高:
学生在毕业时应该具备的能力和在毕业后培训中需具备的能力之间的联系 应具体化。毕业生能力的测定及相关信息应作为反馈意见用于完善教育计划。
注释:
•教育结果以学生毕业前必须达到的能力来定义。
•对医学认识及医疗实践的能力包括对基础、临床、行为和社会科学的知识与 理解,其中包含与医疗实践相关的公共卫生、人口医学及医学伦理学;态度 及临床技能(诊断确定、操作程序、交流技能、疾病治疗与预防、健康促进、 康复、临床思维及问题解决);以及进行终身学习及在职进修的能力。
2教育计划
基本标准:
医学院必须有明确的课程计划模式及使用的教授方法。
质量提高:
所订的课程计划及教授方法应该确保学生能对自己学习过程负责,并为他们 终身自学打下基础。
注释:
•课程计划模式包括学科、课程体系、以问题及社区为中心的教学模式等等。
•教授方法包括教与学的方法。
•课程计划级教授方法以扎实的学习为准则,应培养学生以专业人员与未来的 同事的身份参加发展医学科学的能力。
基本标准:
医学院必须在整个教学期间讲授科学方法及循证医学原理,其中包括分析及 批判性思维。
质量提高:
课程计划中应该包含培养学生科学思维及研究方法的部分。
注释:
•科学思维及研究方法的培训可包括学生的选修课题研究项目。
基本标准:
医学院必须明确并在课程计划中安排适量的基础生物医学科学课程,这些课 程要有助于学生理解学习和应用临床医学的科学知识、概念和基本方法。
质量提高:
生物医学科学在课程计划中所占分量应当适合于科学、技术和临床科学的发 展以及社会对卫生保健的需求。
注释:
•基础生物医学,根据当地的需要和利益及传统,通常包括解剖学、生物化学、 生理学、生物物理学、分子生物学、细胞生物学、遗传学、微生物学、免疫 学、药理学及病理学等等。
基本标准:
医学院必须明确并在课程计划中安排适量的行为科学、社会科学、医学伦理 学和卫生法学,使学生具有好的交流能力,做出正确的临床决策和进行合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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