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九中管制刀具、违禁物品排查制度
为维护良好的学校治安秩序,保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教育局的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管制刀具、违禁物品排查制度:
一、学校成立排查领导小组
组 长:史家英 龙 波
副组长:张逢春 刘 倬 田 霁
组 员:分十个小组,名单见附表
二、制度措施
1、通过主题班会、广播、板报等形式,大力宣传携带管制刀具及违禁物品进校园的危害性,教育学生远离管制刀具及违禁物品。
2、各班每周必须自查,由班主任做好记录。若发现问题,班主任及时处理,问题严重的,报政教处进行严肃处理,使这项工作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确保校园内无管制刀具及违禁物品。
3、学校每月统一安排两次检查。根据学校排查领导小组安排,每次检查时,各小组的第一人(负责人)负责召集本组人员,并对本组检查落实情况负责。十个小组检查对应的班级,班主任和当节课教师必须协助检查,由各小组负责人填写检查记录,并报政教处。若发现问题,班主任及时处理。若发现有携带管制刀具者,由政教处进行严肃处理,并给予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并对班级做相应处理(参照《汉中市第九中学班务工作专项考核细则》执行)。
4、每次统一检查,由排查领导小组全面督查。
5、日常校园安全,实行首见、首闻、首办制度,若发现学生有携带管制刀具及违禁物品的,要及时没收并通知政教处,对相关学生进行严肃处理。
汉中市第九中学
2014-2-24
附表:
组别
检查人员
检查班级
第一小组
刘 倬 高 琨 贺 敏
初一(1)
初二(1)
初三(1)
第二小组
高 敏 李伟华 龚芳旦
初一(2)
初二(2)
初三(2)
第三小组
田 霁 张小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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