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CCS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Co., Ltd.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零一四年六月
议案: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12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公司于 2014 年 1 月 14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第一期解锁及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议案》,同意 73 名激励对象自
2014 年 1 月 7 日起至 2015 年 1 月 6 日止可行权 6,040,000 股股票期权,行权价
格为 元/股。
截至 2014 年 5 月 9 日止,公司 73 名激励对象全部行权完毕,行权股数合计
6,040,000 股,缴纳的行权股款合计人民币 47,293, 元于 2014 年 5 月 9
日缴足,并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公司于 2014 年 5 月
21 日在中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新增 6,040,000 股的
股份变动登记手续。
本次行权登记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和注册资本发生变动,公司总股本由
872,223,893 股增加至 878,263,893 股,公司的注册资本由 872,223,893 元增加
至 878,263,893 元。
根据上述变动,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一)原“第 6 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72,223,893 元”修改为“第 6
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878,263,893 元”。
(二)原“第 19 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股本总额为 872,223,893 股,全部
为普通股”修改为“第 19 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股本总额为 878,263,893 股,
全部为普通股”。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见附件。
请各位股东审议上述议案。
附件: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14年6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2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
公司经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1998]90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设立,于1998
年6月25日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1999年5月28日在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增资注册登记;2001年1月20日在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再次增资注册登记,营业执照号370000018011503。
第3条公司于1998年6月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以证监发[1998]147号文及证监发[1998]148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00万股,于1998年7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4条公司注册名称: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S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Co., Ltd.
第5条公司住所:山东省烟台市胜利路201-209号汇丰大厦
邮政编码:264001
第6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78,263,893元。
第7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8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9条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10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
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11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财务负责人。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12条公司的经营宗旨:本着“诚实、责任、努力”的企业精神,进一步
扩大公司的规模,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股东谋求稳定、高效的投资
回报,为国家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第 13 条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煤炭批发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