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章总则- 1 -
第二章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2 -
第三章土地利用规划- 2 -
第四章建设开发控制- 5 -
第五章道路交通规划- 8 -
第六章园林绿地系统及空间景观系统规划- 8 -
第七章环境保护规划- 9 -
第八章市政公用设施规划- 10 -
第九章防灾减灾工程规划- 12 -
第十章地块编码与规划分图则- 12 -
第十一章规划实施与规划管理规定- 13 -
第十二章附则- 13 -
附录一、名词解释- 13 -
附录二、主要相关附表- 14 -
市紫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 本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引导紫阳片区的开发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市用地布局,完善路网骨架,落实各项基础设施,促进城市的有序发展,特编制《市紫阳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下称“本规划”)。
第二条 本规划适用于规划围各地块和各类用地的土地使用、建设和规划管理等工作,并为下层次的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项目设计等提供依据,但不作为工程项目施工的依据。
第三条 本规划由规划文件(文本和说明书)、规划图纸(图纸和分图则)两部分组成。规划文本与分图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两者应同时使用,不可分割。
第四条 本规划是紫阳片区各项建设活动和规划管理的法规性文件,规划区各项建设必须遵守本规划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非经履行法定程序均无权随意更改。
第五条 本次规划区围为:东部以长江蓝线为界,南部以紫阳河为界,西部以500KV高压线为界,北部以鹅石子沟为界。。
第六条 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GB 50180-93)》
5、《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1998)
6、《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
7、《市点军分区规划(2005-2020年)》
8、《市综合交通规划(2005-2020年)》
9、《市城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2006-2020年)》
10、《城市规划强制性容暂行规定》(建设部)
11、《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12、本区现状调查资料和国家、省、市其它相关法规和规
第七条规划指导思想
1、以《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年)》为指导,科学分析紫阳片区在城市中的地位和职能,合理确定其功能性质、发展规模、用地布局等,完善城市结构。
2、科学确定土地利用性质、开发强度和建设控制要求,指导片区的城市建设和管理。
3、高标准、高起点地规划符合需求的公共设施、居住区配套公建、市政公用设施等,完善片区的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片区的服务功能。
4、优化路网结构、强化片区的交通功能,加强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建立方便、快捷、多层次的交通体系。
5、充分利用片区的地貌特色和自然景观,精心构筑城市空间形态,使生态、人工、自然环境相协调,保证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第八条 规划原则
1、承上启下原则
认真贯彻和落实总体规划各项发展要求,指导下一层次的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2、可操作性原则
根据市城市建设的实际情况,立足城市建设和规划管理的现实要求,在尊重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科学发展、合理规划。
3、可持续性发展原则
规划应强调控制与引导相结合,保留适当的灵活性。规划成果体现土地有偿使用和管理运作要求,达到系统、规、简明的目的,增强可持续发展性。
4、生态景观特色建设原则
积极加强城市景观特色建设,利用其优良的自然条件和资源优势,保护长江沿线的滨水岸线的完整性,打造具有特色的滨水景观。
第九条规划性质
规划该片区的性质为:以发展旅游服务、居住为主,兼具都市型工业功能的综合性城市片区。
第十条 规划规模
1、用地规模:。
2、人口规模:规划该片区居住人口为2万人,㎡/人,总人口密度为6781人/平方公里,㎡/人。
第十一条 本规划文本中加粗黑体字部分为规划中的强制性条文容。
第二章 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及控制
第十二条 本规划涉及土地使用性质分类和代码均采用《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规定的城市用地分类代码,主要划分至中类或小类。
第十三条 确定规划区的主要土地使用性质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特殊用地、水利设施用地、水域及其它用地。各地块土地利用性质详见“土地利用规划图”。
第十四条 规划所确定的土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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