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企业集团管理制度研究
文晓梅
内容提要本文针对深训企业集团存在的问题,侧重研究了香港企业集团中具有代表性的管理体制、管理架构、集权与分权相结合的管理形态的特点及所处的背景,并着重分析了较新的全面稽核管理制度和颇有特色的考评制度,为加强深圳企业集团的管理提供了可供借鉴的经验及其操作性的措施。
关键词 香港,企业集团,管理制度,稽核
企业集团是一系列法人企业的联合体,它通过XX公司或XX公司(XX公司)以资产或其它方式为纽带对其它企业(XX公司)实行统一的经营管理,以合理配置资源,取得规模效益。深圳特区的企业集团已得到迅速的发展,其中不乏经营管理上的成功者,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目前尤为突出的是:国有资产流失,集团效益不显著,企业发展失衡、失控等等。其主要原因是:经济体制的弊端造成责权利三者比例失调;管理制度不健全XX公司对XX公司的控制和监督失灵。如何克服这二个缺憾从而达到我们的目标——既要严格国有资产的管理,又要激发企业更大的活力,创造更高的效益?治本的办法无非是二条:一是深化体制改革,使责权利在从政府主管部门到企业的各个层次上统一起来;二是健全企业集团的管理制度,堵住漏洞,加强监控。目前,国家体改委和深圳体改委都提出了今年深化改革的具体任务,以解决责权利统一的问题,在这样的大气候下,健全企业集团的管理制度,成了一项紧迫而又实际的工作。
显然,研究借鉴国际上企业集团管理的成功经验是必不可少的。香港作为一个现代化的国XX市,企业集团在其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由于业务拓展、多元化经营、跨国经营,以及为树立企业形象,提高知名度而形成的企业集团为我们提供了许多有益的经验,很有借鉴价值。1991年笔者曾随XX市政府“企业集团管理”课题组对香港的一些有代表性的企业集团如九龙仓、香港电讯、招商局、达成等8家集团进行了调研,获得了许多第一手资料。此次调研与此后的研究形成了本文的基础。本文将针对深圳企业集团存在的问题分5个方面来探讨香港企业集团中XX公司或XX公司对下属企业(香港称“附属企业”)的管理与控制体系。
一、管理体制能保证自上而下的有效领导由于产权关系明确,与我们企业集团相类似的管理体制在香港的合同中就保证了自上而下的有效领导。这种领导一般透过一个核心企业进行。该核心企业或者是一XX公司,本身只有管理功能而无具体业务,如香港电讯、南顺(香港)XX公司等;或者是除管理整个集团外,尚经营具体业务的XX公司,如招商局轮船XX公司,达成集团的达成有XX公司等。这个核心企业相当于我国的XX公司XX公司,即总部。总部XX公司中的全XX公司与合资XX公司均为有限XX公司。董事会制是集团自上而下领导的组织保证。普遍的作法是,下属全资的董事会XX公司的董事会决定人选,主要的XX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XX公司选派所信任的人担任。规模较小的集团或集团中特别重要XX公司则XX公司董事长亲自出马担任董事长(如Paul & ThomsonXX公司的董事会6个成员同时也担任其3个XX公司的董事,成为一套人马,4个董事会)。在创立下属XX公司时,即使是由自己控股XX公司也十分注意选择合作伙伴,以避免在人事或其它决策上发生尖锐矛盾,为协商解决问题铺平道路,这XX公司的经营与发展计划就能顺利落实。值得注意的是XX公司的董事长是大股东或大股东的代表,如香港电讯的董事长即由其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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