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消防控制室管理规定
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一)消防控制室应保证二十四小时有人值班,并实行轮班替换制度。
(二)每天应有一名单位领导带班,每天分为数班。
(三)值班人员应取得消防控制室操作培训合格证,带班领导应取得消防安全管理培训合格证,并将证件留置消防控控制室备查。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应配备以下装备并保证完整好用:手电筒、对讲机、防护面罩、干粉灭火器。
(五)消防控制室设置以下几种记录本,以记录有关值班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等记录。
(六)消防控制室交接班时,带班领导领导和前后两班人员均应在场,在认真填写完值班交接班记录,确认现场物品无损坏、丢失并在值班交接班记录上签字后,交班者方可离开。
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职责
(一)遵守控制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熟悉和掌握本系统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规程,熟悉各种按键的功能,能够熟练操作。
(三)应当在岗在位认真记录控制器日运行情况,每日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的自检、消音、复位功能以及主备电源切换功能,消防联动控制器的运行状况,并认真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
(四)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并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记录》。
(五)掌握和了解消防设施的运行、误报警、故障等有关情况。
(六)熟练掌握公安部《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火灾情况下能够按照程序开展灭火救援工作。
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
(一)消防控制室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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