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国家宪法和法律对公民应征入伍是如何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义务依照本法的规定服兵役。 2 、公民应征入伍需要符合哪些政治条件?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热爱人民军队, 遵纪守法, 品德优良, 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劳动而英勇奋斗。征兵政治审查的内容包括: 应征公民的年龄、户籍、职业、政治面貌、宗教信仰、文化程度、现实表现以及家庭主要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的政治情况等。 3 、公民应征入伍要满足哪些基本身体条件? 公民应征入伍要符合国防部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和有关规定。其中,有几项基本条件: 身高:男性 162cm 以上,女性 160cm 以上。体重: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25%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 。女性:不超过标准体重的 15% ,不低于标准体重的 15% 。标准体重=( 身高-110)kg 。视力:陆勤人员:初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 ,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 ;高中文化程度人员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 ,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 ;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人员、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学生(以下简称高校在校生)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 ,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 。屈光不正,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合格。部队所需各类条件兵体检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 、公民应征入伍在年龄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男青年为 2011 年年满 18至 20 周岁( 1991 年1月1 日至 1993 年 12月 31 日间出生),高中毕业生可放宽到 21 周岁( 1990 年1月1 日后出生),高校生校生可放宽到 22 周岁( 1989 年1月1 日后出生),大专毕业生可放宽到 23 周岁( 1988 年1月1 日后出生), 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放宽到 24 周岁( 1987 年1月1 日后出生)。根据本人自愿,可征集年满 17 周岁( 1994 年1月1 日至 1994 年 12月 31 日间出生)的高中应届毕业生入伍。女青年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年满 17至 19 周岁(1992 年1月1 日至 1994 年 12月 31 日间出生) ,高校在校生放宽到年满 20 周岁( 1991 年1月1 日以后出生)、应届毕业生放宽到年满 22 周岁(1989 年1月1 日以后出生)。 5 、公民应征入伍在学历方面是如何规定的? 征集对象以高中( 含职高、中专、技校) 毕业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为主, 同等条件下, 优先征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征集的非农业户口青年应具备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少数民族居住集中的地区和海岛、边境地区可放宽到初中毕业, 放宽的具体地区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征集的农业户口青年, 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尽量多征集高中毕业以上文化程度青年入伍。高校在校生纳入征集范围,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并要把 201 2 届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和 2011 年刚考入大学的一年级新生作为
国防部征兵办公室就2011年冬季征兵政策进行解答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