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相关案例分析.doc《侵权责任法》相关案例分析
【例1】甲、乙夫妇因8岁的儿子严重残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而非常痛苦。 一天,甲往儿子要喝的牛奶里放入“毒鼠强”时被乙看到,乙说:“这是毒药吧, 你给他喝呀? ”见甲不说话,乙叹了一口气后就走开了。毒死儿子后,甲、乙二 人一起掩埋尸体并对外人说儿子因病而死(2008年司法考试试卷二第7题)。① 甲、乙以默示的方式达成杀人的共同故意。②甲以作为方式,乙以不作为方式(母 亲对儿子具有救助的义务),基于共同故意实施了杀人,在刑法上构成共同杀人 罪,在民法上构成共同故意侵权。
【例2]甲、乙共谋伤害丙,丙中一刀,不知甲或乙所为。①丙只须证明甲、 乙共谋伤害自己,自己挨的那一刀究竟是甲还是乙造成的,则无举证责任。②不 仅如此,甲即便证明此刀伤是乙造成的,也不能免除自己的连带责任。③共同故 意使加害人的行为结合为一个整体,各加害人均应就“可能的因果关系”承担责 任,受害人免予承担证明每个加害人的行为与损害均具有因果关系,某一加害人 不得通过证明自己的行为与损害无事实上的因果关系而免责。
【例3】甲、乙、丙共谋报复丁,甲将丁打伤,乙放火将丁的房屋烧毁,丙 到学校将丁的儿子打成重伤。①甲、乙、丙须对丁的人身伤害、丁的房屋损害、 丁之子的人身伤害承担连带责任。②共同故意侵权不要求数人造成“同一损害”, 只要求损害具有“统一性”,统一于共同故意既可。
【例4】甲、乙、丙共谋抢劫丁银楼,甲虽未到现场,或者甲对乙、丙表示 退出,若其先前的共谋对乙、丙的抢劫行为仍具作用,则甲的作用与教唆、帮助 具有同等价值,仍应对乙、丙的抢劫行为负连带责任。①共谋后,仅仅未实施分
配给自己的任务,仍为共同侵权人。②甲事前的共谋对丁的损害仍具“心理上的 因果关系”(近期刑法学上的概念)。
【例5】(共抬重物登高案)个体户甲、乙共抬重物登高,预见重物有坠落 伤人之虞,但彼此询明,均有不至坠落之自信。结果继续抬行不久,重物坠落伤 及随后的游人丙。①甲、乙对丙的伤害具有共同过失,构成共同侵权。②须注意: 若甲、乙是同一公司的员工,则加害人就只有一个人(公司),就不是共同侵权 了。
【例6】(相约飕车案)甲、乙相约于某日凌晨二时在北京二环路进行飕车 比赛,试看谁能打破“二环十三郎”的纪录。甲、乙在比赛时你追我赶,争先恐 后,汽车风驰电掣,时速高达每小时300公里。前方出现一出租车时,甲驾车成 功闪避,乙因措施不力驾车撞上出租车,导致出租车车毁人伤。①甲、乙对损害 有共同过失,构成共同侵权。②甲的行为与损害间虽无物理上的因果关系,但有 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例7】(会诊案)患者甲在乙医院住院治疗,乙医院邀请丙医院的专家丁 与本院的专家戊一同对甲会诊。专家丁因疏忽大意,误诊为甲的右肾坏死,专家 戊也因疏忽大意没有发现诊断错误,二人决定对甲实施手术,切除甲的右肾。手 术后发现甲的右肾没有病变。“甲医院”和“乙医院”有共同过失,构成共同侵 权。
【例8】甲(20岁)对乙(12岁)说:“你用石头砸丙养的狗,看它有何反 应!”乙见自己的父亲闻言未置可否,就捡起石头砸狗,狗挣脱铁链将丁咬伤, 花去医药费3万元。对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有哪些?
丁有权请求甲赔偿3万元
丁有权请求乙的监护人赔偿3万元
丁有权请求丙赔偿3万元
丁有权请求乙的监护人赔偿与其过错相应
《侵权责任法》相关案例分析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