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华程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doc云南华程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指导,引导其积极向上、健康有序发展, 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学生为增长知识、锻炼能力、丰 富和活跃课余文化和生活,在校党委领导下由本校学生自愿组织起来,依照章程 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社团的成立旨在创新和深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传承和培育校园文 化,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拓展学 生的综合素质,服务学生的就业创业,提高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 务的能力。
第四条 社团的成员,应是在我校正式注册登记的全日制学生,坚持自愿加 入的原则,并享有会员权利,履行会员义务。
第五条 社团活动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社团应遵循既要发 扬民主又要加强纪律,既要活跃气氛又要保证秩序的原则。
第六条 我校社团发展的指导方针是:大力扶持理论学习型社团,热情鼓励 学术科技型社团,正确引导兴趣爱好型社团,积极倡导公益服务型社团。
第七条我校社团目前只有校级社团。校级社团可在全校范围内开展活动,
第八条 我校社团采取二级管理模式,学校团委成立社团部(社团联合会)。 在校团委的具体指导下,社团部负责对校级社团的管理。
第二章 社团的成立和注销
第九条申请成立新的社团,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有15名以上学生发起成立,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活动的基本素质,且 未受校纪校规处分;
2、 有以社团形式开展活动的必要;
3、 有相应的筹备组织机构,明确的社团筹备负责人和指导老师;
4、 完成制定章程等准备工作,章程应包括:社团的名称;宗旨;活动内容 和活动形式;组织管理制度、执行机构的产生程序及权限;社团会员权利和义务; 财务管理、经费使用的原则;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的程序;章程的 修改程序;及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5、 有指导单位的书面意见。
第十条申请成立新社团的程序:
1、 向社团部提交申请材料。
2、 社团部在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全面审核,审议通过即向申请人 发放《云南华程学院学生社团申请表》,未通过则退回申请材料并提出意见。
3、 审议通过的申请材料上报校团委,经校团委批准后登记注册,填写《云 南华程院学生社团登记表》、《云南华程学院学生社团干部登记表》、《云南华 程学院学生社团成员登记表》,发放社团会员证,并在当年的社团注册中下文公 布。
4、 自登记之日起,该社团成为社团联合会的正式会员,享有会员权利,履 行会员义务,接受社团部的管理和指导。
第十一条申请成立新社团的材料:
1、 书面申请;
2、 社团章程;
3、 指导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书面意见;
4、指导老师的基本情况和书面意见;
5、 社团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和所在学院意见;
6、 社团的发展计划;
7、 社团的财务制度和经费来源。
第十二条社团的名称:
1、 社团必须有能体现社团宗旨的名称,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或者公共利 益有损害等不适宜的名称。
2、 校级社团名称为“云南华程学院XX协会(社、俱乐部)”。
第十三条经校团委审批同意后,社团可刻制规定形式的艺术图章或其他标 志,但禁止刻任何公章,社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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