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构建民营企业金融支持体系
近年来,我国民营经济出现了超常发展的态势,民营、个体企业迅猛增加,对信贷资金的需求急剧扩大,而基层金融机构上级行有关制度的限制,对民营经济的信贷支持远远达不到其需求。有关数据表明,目前非国有经济对GDP的贡献已达63%,对工业增加值的贡献达到74%。然而,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在全部银行信贷资产中,非国有经济占用的比率不到30%。证券市场上,%。
种种迹象表明,民营企业融资难制约着我国民营经济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也制约着中国金融业自身的健康发展。因此,解决商业银行制度缺陷,扩大民营企业贷款支持,大幅增加信贷总量已成为亟待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
随着90年代后期银行商业化改革的推进,金融正规军从“规模不经济”农村领域退出进程明显加速。四大行基本上收了县级分支机构的放贷权,民营企业申请贷款要层层向上级行报批,程序多,难度加大。农村信用社定向“三农”,支持民营企业心有余力不足。农业发展银行尽管支持政策性粮棉收购业务,但囿于服务对象和范围,对民营企业往往是爱莫能助。邮政储蓄则一直扮演着“农村资金净流出主渠道”的角色,在这种情况下,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一时沦为正规金融信贷服务的真空地带,县域金融资源的这种农转非,使民营企业普遍面临资金饥渴症。
应该承认,近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私营业主给予了越来越多的关注,甚至响亮地提出了不唯成分的口号,但往往是形式大于内容,语言大于行动,表面上的所谓的一视同仁,实际上掩盖了最大的不平等,可以说,正是国有商业银行从信用评级到整个内部运作流程,使民营企业处于弱势地位。当然,从客观情况来看,民营企业的担保难直接导致了贷款难。同时,资本市场的发育不良,也使得绝大多数民营企业难以从证券市场分一杯羹。
按现代金融理论的解释,民营企业融资的最大特点是“信息不对称”。的确,大多数民营企业会计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水平低,给银行考察其真实经营情况和资信状况带来了难以想象的难度。同时,多数民营企业法人品行操守的不确定性,也使得商业银行为防范和化解“道德风险”而不得不提高门槛,加之中小企业贷款“小、急、频”的特点也使商业银行的审查监督成本和潜在收益不对称,从而大大降低了其发放贷款的积极性。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里,民营经济是社会经济的主体,国有经济,也就是政府管理的经济体系主要是非盈利的公共事业部分。而公共事业主要由国家财政来支持,即主要通过税收和国债归集的资金进行支持,一般不从银行贷款。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处在重要转型时期,它不仅是生产方式的转变,更是经济主体地位的转变。中国经济的主体正由国有经济主体向多元经济主体转变,并且更多的是向民营经济主体的转变。在此形势下,金融业必须转变观念,把信用支持的目光更多地投向民营企业。构建服务于民营企业的金融支持体系。
一是国有商业银行应进一步改进信贷管理体制特别是授权授信方式,适当下放民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权,适当降低对基层行的贷款资源限制和扩大比例管理限制,切块下达支持民营经济的信贷指标,赋予分支行自主决策的权利和自担风险的责任。在保证不出现风险的条件下,让基层行自主选择企业、自主进行信贷决策,以减少信贷审批程序和环节,降低企业借款成本。
二是可考虑在国有商业银行省、市分行设立专为基层和民营企业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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