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j_96-1986_住宅建筑设计规范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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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主编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批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
施行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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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的通知
计标 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 建发设字第 号文的通知要求 由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负责主编的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已经有关
部门会审 现批准 住宅建筑设计规范 为国家标准
自 年 月 日起实行
本标准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管理 其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
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负责 出版发行由我委基本建设标准定额
研究所负责组织
国家计划委员会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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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 建发设字第 号文的通知
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
在编制过程中 遵照国家在住宅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 开展
了广泛的调查研究 收集了大量图纸和资料 进行了必要的科学
测试工作 汲取了近年来我国城镇住宅设计经验和科研成果 并
参考了国外有关资料 同时广泛地征求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 最
后经有关部门会审定稿
本规范共分四章和二个附录 主要内容有 总则 户内设计
共用部分 室内环境和建筑设备等
鉴于本规范系初次编制 在执行过程中 希望各单位结合工
程实践 认真总结经验 积累资料 如发现需要修改和充实之处
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我部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所 北京市
西外车公庄大街 号 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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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户内设计
第一节 套型
第二节 卧室 起居室和过厅
第三节 厨房
第四节 卫生间和厕所
第五节 面积计算
第六节 层高和净高
第七节 阳台
第八节 过道 贮藏空间和户内楼梯
第九节 门窗
第三章 共用部分
第一节 楼梯和电梯
第二节 走廊和出入口
第三节 垃圾管道
第四节 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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