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避税与反避税兼评企业所得税法特别纳税调整规则 2009 北京
避税的定义与边界
广义的避税
利益集团游说-立法环节
税收规避-含偷逃骗抗筹划
中观的避税
不合理的避税-违法性之争
狭义的避税
运用转让定价避税
避税定义通论
避税是指纳税人利用法律的漏洞,人为安排和设计,以获取不正当税收利益的行为
事先规划和设计
并不直接违法
获得税收利益
是否合理有待确认
三类税收规避行为比较
偷逃骗抗 明显违法性 事后欺诈 惩罚严厉性 损害企业名誉和信用 税收风险最大
避税 违反立法原意 合理与否论争 惩罚与合规 税收风险中等
税收筹划 明显合法性 无惩罚 税收风险最小
转让定价案例
设在某国的A公司,企业所得税15%
100%控股中国B公司,企业所得税25%
A公司将其拥有所有权的某项技术转让给B公司,收费1亿元,可比市场价1千万
B公司生产产品卖给A公司,销售价格1亿元,可比市场价10亿元
资本弱化案例
非居民公司N全资拥有居民公司R,R需要100万资金。
融资方式:负债、权益(下页比较)
贷款利率为10%,100万元贷款利息为10万元
收益率亦为10%,100万元投资赢利为10万元
负债&权益融资比较
项目
负债
权益
支付利息或股息前的公司所得
100000
100000
利息(扣除额)
100000
应纳税所得额
无
100000
公司税(40%)
无
40000
股息
60000
预提税(10%,5%)
10000
3000
税款总额
10000
43000
税收迟延(CFC)
设在避税港的投资公司z,无企业所得税
中国居民(企业和个人)A、B、C、E、D分别持有z公司11、12、13、14、15%有表决权股份,共同持有65%
假设2001年z公司利润10亿美元
2005年1月向中国股东派发股息1000万
无合理商业目的 案例
甲设有一人股份有限公司A及另一全资控制的公司B(国外案例)
A公司欠甲10万元及利息7000元(利率7%)
还款计划:甲贷款10万7千元给B公司,B公司再借给A公司,A还甲(一周内)
后果: 10万7千元回到甲手里,A\B两公司皆产生利息税前抵扣
避税分类
按行为手段的类型化
转让定价避税
资本弱化避税
避税地避税
按涉及的税种分:所得税避税、流转税避税等
按涉及的地域分:国际避税、国内避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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