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TA standardization office【TTA 5AB- TTAK 08- TTA 2C】
质量损失管理规定
××公司
质量损失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内、外部质量损失的管理工作,明确质量损失的统计方法,落实损失部门的责任,减少质量损失,根据GB/T13339—91 《质量成本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要求,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规定了公司质量损失的统计方法、计算方法、填写质量损失报表的要求、质量损失超标处罚办法、等项内容,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生产的所有产品。
第二章 质量损失分类
第三条 质量损失:是指产品因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所发生的损失费用。由于发生的地点、场合不同,质量损失可分为外部质量损失和内部质量损失。
(一) 外部质量损失:是指产品交货后,因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导致索赔、修理、更换等所发生的损失费用。
包括如下内容:
1、 换件费损失:是指产品因没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而无偿提供给用户的产品(即换件成本费)。
2、 运输费损失:是指无偿运送给用户的产品所发生的运输费用(包括:汽车运输费、火车运输费、空运费)。
3、 差旅费损失:是指赴用户进行售后服务人员发生的乘车费、住宿费(各服务站租房费)和出差补助费用。
4、 话费损失:是指售后服务站和有关人员,在处理用户反映的质量问题时所发生的通讯费用(包括:移动电话通讯费和各服务站使用的非移动电话通讯费)。
(二) 内部质量损失:是指产品交货前,因不能满足规定的质量要求所发生的损失费用。
包括如下内容:
1、 制造性质量损失:是指产品在生产制造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操作不当发生的损失费用。
由于制造性损失发生的责任不同可分为上工序损失和本工序损失。
上工序损失:是指由于上工序责任而发生的质量损失。
本工序损失:是指由于本单位责任而发生的质量损失。
2、 技术性质量损失:是指产品因设计错漏、设计改进发生的损失费用。
第三章 质量损失的统计方法
第四条 售后服务处负责外部质量损失的统计工作,对发生损失项目进行登记入帐。按附表1《外部质量损失统计表》的要求,把发生的换件损失费、差旅费、运输费、话费逐项填写好后,报质量管理处。
第五条 质量损失登记台帐应做到:“损失凭证”、“登记台帐”和“外部质量损失统计表”的内容相符合并可追溯。对2万元以上的质量损失项目要做到“差费、运输费、换件费”相对应。
第六条 内部质量损失由各车间(分厂)的质管员,负责收集本单位发生的内部质量损失,如:检查员填写的废品、返修品通知单和生产班组反馈的工序产品质量损失(包括外购外协产品),交本单位会计人员进行核算损失费用,按附表2《内部质量损失统计表》填写。
第七条 由计财部负责技术损失的汇总及对损失金额发生异议时的仲裁工作(人力资源部每年度负责向计财部提供公司上年各主要生产工种小时工资资料),物资采购部门把由于设计更改造成的积压物资和各生产单位对涉及设计质量损失的部分,用附表3报到计财部,计财部按附表3《技术质量损失统计表》填写,填写后报质量管理处。
第八条 各生产单位、物资采购部门和计财部在统计技术质量损失时,可依据技术通知进行统计,对各路局用户提出改进的项目,要求技术通知发放部门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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