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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法条与买卖合同纠纷税费汇编.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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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法条与买卖合同纠纷税费汇编.doc买卖合同纠纷法条与买卖合同纠纷税费汇编
买卖合同纠纷法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为了正确 审理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合同法 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
一、合同的订立第一条当事人对合同是否成立存在争议,人民法院能够确定当事 人名称或者姓名、标的和数量的,一般应当认定合同成立。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 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对合同欠缺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当事人达不成协议的, 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六"一条、第六十二条、第一百二十五条等有关规定予以确 定。
第二条当事人未以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订立合同,但从双方从事的民事行为能 够推定双方有订立合同意愿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是以合同法第十条第一款中的“其 他形式"订立的合同。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悬赏人以公开方式声明对完成一定行为的人支付报酬,完成特定行为的人 请求悬赏人支付报酬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但悬赏有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情 形的除外。
第四条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者盖章地点不符 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 人签字或者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最后签字或者盖章的地点为合同 签订地。
第五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应当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在合同书 上撼手印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有与签字或者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 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 格式条款予以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符合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称“采取合理的方 式”。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已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承担举证责任。
第七条下列情形,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合 同法所称“交易习惯":
(一)在交易行为当地或者某一领域、某一行业通常采用并为交易对方订立合同时 所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做法;(二)当事人双方经常使用的习惯做法。对于交易习惯, 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
第八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经批准或者登记才能生效的合同成立后,有义 务办理申请批准或者申请登记等手续的一方当事人未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办理 申请批准或者未申请登记的,属于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三)项规定的“其他违背诚实 信用原则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相对人的请求,判决相对人 自己办理有关手续;对方当事人对由此产生的费用和给相对人造成的实际损失,应当 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二、合同的效力第九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关于提示和说明义务的规定,导致对方没有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对方当 事人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十条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并具有 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格式条款无效。
第十一条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追认的意思表示自到达相 对人时生效,合同自订立时起生效。
第十二条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经开始履行合同义 务的,视为对合同的追认。
第十三条被代理人依照合同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承担有效代理行为所产生的责任 后,可以向无权代理人追偿因代理行为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四条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强制性规定",是指效力性强制性 规定。
第十五条出卖人就同一标的物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合同均不具有合同法第五十二 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买受人因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取得标的物所有权,请求追究出卖人 违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合同的履行第十六条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案情可以将合同法第六十四条、第六 十五条规定的第三人列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但不得依职权将其列为该合同诉讼 案件的被告或者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第十七条债权人以境外当事人为被告提起的代位权诉讼,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一条的规定确定管辖。
第十八条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 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 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第十九条对于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明显不合理的低价",人民法院应当以 交易当地一般经营者的判断,并参考交易当时交易地的物价部门指导价或者市场交易 价,结合其他相关因素综合考虑予以确认。转让价格达不到交易时交易地的指导价或 者市场交易价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视为明显不合理的低价;对转让价格高于当地 指导价或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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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人小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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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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