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三资源能源价格改革第一节背景导读关键词经济社会持续发展水、电价改革油价、天然气价格上涨一、理论背景资源性产品,主要是指水、能源、矿产、土地四大类产品,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重要物质基础,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性资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资源性产品价格市场化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除了矿产资源价格已经全面实现市场化以外,水、能源、土地等资源性产品价格市场化改革也不断推进,定价机制逐步由政府管制向计划与市场相结合的改革方向推进,对促进生产流通,保障资源供给,促进国民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我国目前资源性产品价格在形成机制和管理体制等方面仍然存在许多问题,比如市场化程度不高,市场体系不健全,资源性产品价格不能真实地反映资源市场供求关系和稀缺程度,不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不利于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不利于增强资源保障能力,严重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因此, 资源价格改革是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部分。二、政策背景 2010 年3月,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两会上指出,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环保收费改革, 是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要扩大用电大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推行居民用电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健全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和费用分摊机制。完善农业用水价格政策。改革污水处理、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在推进这些改革中要注意协调好各方面利益关系,决不能让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受到影响。并在4 月28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要将深化水、电、燃油、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作为 2010年的重点改革任务。 20 10年5月5日,中国政府网公布《关于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实现“十一五”节能减排目标的通知》。《通知》强调,深化能源价格改革,调整天然气价格, 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落实煤层气、天然气发电上网电价和脱硫电价政策,出台鼓励余热余压发电上网和价格政策。对电解铝、铁合金、钢铁、电石、烧碱、水泥、黄磷、锌冶炼等高耗能行业严格执行差别电价政策。各地可在国家规定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加大差别电价实施力度,大幅提高差别电价加价标准。三、当前状况能源是保证稳增长的基础,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近年来, 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供应紧张的问题不时出现,能源体制改革的步伐也进展缓慢。与此同时,日益严峻的全球气候变暖压力, 也对能源的开发和使用提出了重大挑战。在金融危机中,中国能源需求明显减弱,一些发电、石化企业出现亏损。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安全供应日益成为一个重大战略问题。 2010 年4月,发改委发布报告称,二季度水、电、油、天然气等价格将一定幅度上涨,但在出台调价措施时政府将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承受能力,并采取阶梯价格等多种方式缓解价格上涨对居民生活的影响。另外,我国能源消费低度化也比较严重。中国的煤炭消费比重接近70%,石油比重仅为20 %, 天然气和可再生能源的比重还都很低,亟需进行结构优化。第二节原因和意义一、资源能源价格改革的原因※首先是我国已发现的能源资源量总体不足,并且供给增长速度远远低于需求增幅。一方面是资源有限,而一方面却是需求在迅猛增长。虽然我国天然气产量逐年增长,而且年增幅达到7%—8%,但是仍然赶不上每年以两位数攀升的需求增幅。需求增速超过生产增速, 是导致能源短缺的最大原因。※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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