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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公正
甲、乙、丙三方经过协商,在丙方提供房产抵押的条件下,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 为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借款金额:人民币X万元整(¥**),具体以借据为准。
二、 借款用途:用于资金周转。
三、 借款利率:月利率2%。
四、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X个月,即从2017年*月*日至2017年*月*日止,具体以 借据为准。
五、 还款方式:按月结息,到期一次性归还借款本金。
六、 违约金:乙方如未能按时归还利息或本金,即按应按借款本金数的3%o每日向 甲方支付违约金。
七、 担保方式:丙方自愿以坐座在二、借款利息:自本合同成立之日起按月计息, 月息为1. 5%o
三、 借款用途:商业经营、货物买卖、债务清偿等一切合法商事用途。
四、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五、 借款归还:乙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向甲方归还全部借款本息。本合同所指的 “日"包括非工作日,借款到期,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还款日为周六日或法
定节假日为理由延迟还款,否则构成违约。乙方违反本条约定逾期还款的应向甲方支 付违约金,月违约金按乙方应还款总额的30%计算。
六、 担保条款
债权及利息、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 费、公证费、差旅费等所有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所产生 的各种费用负担。
2、 保证期间:为两年(自);
3、 本合同所有保证人均承担连带责任保证,每个保证人均负有在其担保范围内独 立清偿被保证人(即乙方)所欠全部债务的义务。
七、 乙方的义务
1、 乙方应于年月日之前向甲方归还全部借款本息。
2、 乙方应严格按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将借款用于非法用途所产生的一切法 律后果皆由乙方自己承担);
3、 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提前归还借款,甲方同意乙方提前还款的利息按借 款实际天数计算。
八、 承诺保证条款
1、 乙方及各保证人保证其向甲方提供的资质、资信、财务、经营状况等所有信 息、证照、契据证件等真实、准确、合法、完整、有效;
2、 乙方及各保证人保证在遭遇诉讼、仲裁、重大行政、刑事处罚及其财务资信 状况发生任何可能危机还款的不利变化等情况时,应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
九、 违约责任
1、借款到期乙方不能依约还款,甲方为实现自己的债权聘请律师的费用由乙方承
担,乙方自愿接受对甲方律师费的强制执行,并放弃对甲方要求其支付律师费
的抗辩权。
2、 在乙方遭受诉讼、仲裁、行政、刑事处罚以及财产与资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 进而影响其还款义务的履行等情况出现时,甲方有权单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并同时行 使本合同赋予的各项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并向法院申请强 制执行要求乙方及保证人承担偿还责任)。
3、 如乙方及各保证人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的承诺,或借款未到期,但乙方未能按月 向甲方支付利息的,累计拖欠甲方两个月利息未付的,甲方有权单方宣布借款提前到期, 直接申请公证强制执行,乙方及保证人自愿接受强制执行。
4、 因乙方违约,甲方依照本合同约定解除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月违约金 按乙方应还款总额的30%计算。
十、公证条款
1、 本合同甲方、乙方、保证人均同意向北京市方正公证处申请对本合同办理具 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的公证。若乙方到期不依约还款,甲方有权向北京市方正公 证处申请执行证书并凭执行证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而乙方、保证人均 愿意接受人民法院的依法强制执行,并自愿放弃抗辩权。
2、 本借款合同所需的公证费由乙方承担。3、执行金额的确认:甲方向公证处申 请出具《执行证书》,公证机关有权通过乙方预留的地址以邮政特快专递(EMS)或以电 话对执行金额向乙方进行核实确认,乙方接到公证处的《确认函》或核实电话时,如对 执行金额有异议应于三日内持有效证据材料原件向公证处提出书面异议,如乙方未在 上述期限内持还款证据材料原件向公证处提出异议,公证处即可依据申请人申请的金 额出具执行证
书。如公证处无法按乙方预留的联系方式联系到乙方,亦或乙方改变本合同中预 留的联系方式未书面通知公证处,则不论乙方是否接到公证处的《确认函》或核实电 话,均视同乙方自愿接受强制执行并放弃对强制执行金额的抗辩权。
4、 乙方、保证人各方接受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债务范围包括:万元主债权及利 息、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差旅费等 所有因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所产生的各种费用负担。
5、 借款到期乙方不能依约还款,本合同各保证人愿意单独或共同作为被执行人接 受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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