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概述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是近年来公证机关开办的一项新业务,随着广大公民法律意识的增强,这项业务有着广泛的发展前景。我国婚姻法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夫或妻个人所有, 但由于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夫妻长期共同使用、消耗、变更上述财产, 使如何认定婚前财产的范围和产权归属成为司法实践中最棘手的问题之一, 也是婚姻纠纷中双方经常争议的焦点,那么,什么叫婚前财产公证?它对社会以及人类带来了什么呢? [ 关键词] 婚前财产婚姻家庭信任感情纠纷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变革,婚前财产公证已成为一个前沿的话题,我认为,办理婚前财产约定的公证可以使婚前财产的归属更加明确,是解决婚姻财产纠纷的可靠法律依据, 对于稳定婚姻关系, 预防纠纷, 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 促进社会的安定团结, 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民事审判中,经常有这样的情况:本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男女双方对离婚均无异议, 只是对财产权属各持一词, 就同一财产, 男方说是男方的财产, 女方说是婚后共同财产, 有的甚至男方说是男方的财产, 女方说是自己的财产, 对此争执不下, 可谁也说不出确有说服力的证据, 使一件很简单的离婚案件变成错综复杂的财产纠纷案。既加大了审判人员的工作难度, 又给当事人造成人力物力损失, 同时也给男女双方在已经破裂的感情上加大了创伤。有的甚至形成民转刑的案件, 引起不良后果。鉴于上述情况, 我认为, 办理婚前财产约定的公证是非常有益的,下面就这个问题谈几点看法: 一、婚前财产约定公证的概念婚前财产约定公证,是公证机关根据夫妻或未婚男女双方的申请,依法证明夫妻婚前各自财产的所有权或债权债务的归属问题而签订约定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婚前财产约定行为是双方的民事法律行为, 因此, 约定协议中的财产必须是本人已经实际取得的合法财产或是将来可能得到的。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可以约定为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 也可以约定为婚后各自财产, 还可以约定为归另一方所有。婚前夫妻各自所有的财产, 如果约定为婚后仍归夫妻各自所有, 其所有权不因婚姻关系发生变化而转移; 夫妻婚前各自所有的财产, 如果约定为婚后夫妻共同所有, 其所有权性质就由婚前各自所有转为婚后共同所有; 如果婚前一方的财产约定为另一方所有, 其所有权的性质就由一方随着婚姻关系的成立而转给另一方, 这种无偿转移的行为具有赠与的性质。在婚姻关系发生变化时其财产归属必须按约定协议的规定而转移。二、婚前财产公证的确立过去, 婚前财产公证对将要结婚的中国人来说是相当敏感的话题。新《婚姻法》出台, 这部法律规定, 结婚前, 男女双方应当依法到公证机关对各自的财产、债务的范围、权利归属问题进行公证, 经过公证的财产约定将会得到法律直接认可。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未婚夫妻双方要亲自到公证处填写申请表, 并提交双方的身份证明、婚前财产约定协议书、财产的产权证明(如: 房地产权证, 存单等) 以及其他的有关证明材料, 至此, 婚前财产公证才在法律中被确立。当然,法律中规定的是“应当”而不是“必须”,所以,财产是否要公证还要看恋人的态度,纯属自愿,法律上没有强迫之意。三、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作用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婚前财产公证起到了一个证据作用,以减少发生纠纷的可能。是否选择婚前财产公证, 完全是个人的选择。随着社会的发展, 由于婚姻财产引起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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