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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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陈列、储存和养护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药房、库应地面光洁、墙面平整, 门窗结构紧密, 配备必要的防尘、防虫、防鼠设施;陈列和储存药品的货柜、货架等应保持清洁卫生。
2、药品储存应实行色标管理、分开存放并标示, 其中待验库(区)、退货库(区)为黄色、合格品库(区)为绿色、不合格品库(区)为红色。
3、药品陈列和储存区域应配备检测和调节温湿度的设施设备,阴凉库控制在2-20℃, 常温库控制在2-30℃。需冷藏的药品, 应配备有相应的冷藏设施, 温度控制在2-10℃。
4、对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分开陈列和储存, 并按药品的用途或剂型分类摆放, 标签使用恰当, 放置准确, 字迹清晰。拆零药品存放于拆零专柜, 并保留药品的原包装或标签。
5、养护员应做好药品陈列、储存区域的温、湿度管理工作, 每日上午9:30分至10:30分间、下午2:30至3:30分间各记录一次温湿度。如温、湿度超标, 及时采取相应的通风、降温、增温、除湿、加湿等措施, 确保药品存放环境达到要求。
6、对药品要按月进行质量检查, 并做好质量检查记录, 3个月内到期失效的药品为近效期药品, 对近效期药品应及时在效期示意牌上标出, 通知有关人员加大使用力度, 减少损失。发现过期失效、包装破损等质量问题应及时移入不合格品区(柜)。
7、对不合格药品要做好记录, 记录其品名、规格、数量、生产企业、不合格原因等。每半年或一年销毁一次, 销毁应破坏药品的包装, 采取深埋或焚烧等方式, 并做好记录, 销毁人和监督人均应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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