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同名11491)
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内严禁烟火,也不能在实验室内点火取暖,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二、充分熟悉安全用具,如灭火器、急救箱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并妥加爱护,安全用具及急救药品不准移作它用。
三、盛药品的容器上应贴上标签,注明名称、溶液浓度。
四、危险药品要专人、专类、专柜保管,实行双人双锁管理制度。各种危险药品要根据其性能、特点分门别类贮存,并定期进行检查,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五、不得私自将药品带出实验室。
六、有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应使用防护眼镜、面罩、手套等防护设备。
七、能产生有刺激性或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
八、浓酸、浓碱具有强烈的腐蚀性,用时要特别小心切勿使其溅在衣服或皮肤上。废酸应倒入酸缸,但不要往酸缸里倾倒碱液,以免酸碱中和放出大量的热而发生危险。
九、实验中所用药品不得随意散失、遗弃,对反应中产生有害气体的实验应按规定处理,以免污染环境,影响健康。
十、实验完毕后,对实验室作一次系统的检查,随时关好门窗,防火、防盗、防破坏。
实验室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一、未进实验室时,就应对本次实验进行预习,掌握操作过程及原理,弄清所有药品的性质。估计可能发生危险的实验,在操作时注意防范。
二、实验开始前,检查仪器是否完整无损,装置是否正确稳妥。
实验进行时,应该经常注意仪器有无漏气、碎裂,反应进行是否正常等情况。
三、灯火加热时要注意安全。在酒精灯快烧尽、灯火还没熄灭时,千万不能注入燃料;酒精灯熄灭时,要用灯帽来罩,不要用口来吹,防止发生意外;不要用一个酒精灯来点燃,以免酒精溢出,引起燃烧。点燃的火柴用完后立即熄灭,不得乱扔。
四、使用氢气时,要严禁烟火,点燃氢气前必须检查氢气的纯度。使用易燃、易爆试剂一定要远离火源。
五、要注意安全用电,不要用湿手、湿物接触电源,实验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
六、加热或倾倒液体时,切勿俯视容器,以防液滴飞溅造成伤害。给试管加热时,切勿将管口对着自己或他人,以免药品喷出伤人。
七、嗅闻气体时,应保持一定的距离,慢慢地用手把挥发出来的气体少量地煽向自己,不要俯向容器直接去嗅。
八、凡做有毒和有恶臭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
九、取用药品要选用药匙等专用器具,不能用手直接拿取。取固体药品时,可以用药匙,块状的可以用镊子。用过的药匙要马上擦干净。
十、未经许可,绝对不允许任意混合各种化学药品,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十一、稀释浓酸(特别是浓硫酸),必须把酸慢慢地注入水中,边注入边搅和,才有消除高温、避免液体溅散的可能。若酸、碱溶液溅到皮肤上,立即用水冲洗皮肤10~15分钟。
十二、使用玻璃仪器时,要按操作规程,轻拿轻放,以免破损,造成伤害。用玻璃棒搅和器皿里的液体时,玻璃棒转动的方向必须跟器皿底部平行。
十三、使用打孔器或用小刀割胶塞、胶管等材料时,要谨慎操作,以防割伤。
十四、实验剩余的药品既不能放回原瓶,也不能随意丢弃,更不能拿出实验室,要放回指定的容器内。
十五、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或把餐具带进实验室,更不能把实验器皿当作餐具。
十六、实验结束,应整理好桌面,把手洗净再离开实验室。
实验室安全操作规范
一、穿着规定
1、 进入实验室,必须穿戴工作服。
2、 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机、特定化学物质或其它毒性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及
生物样品操作,必须要穿戴防护具(例如防护手套等)。
进行实验中,严禁戴隐形眼镜(防止化学药剂溅入眼内而腐蚀灼伤眼睛)。
4、 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实验室内不得穿拖鞋。
5、 操作高温(低温)实验,必须戴防高温(低温)手套。
二、饮食规定
1、 严禁在实验室内吃东西。
2、 食物禁止储藏在实验室的冰箱或储藏柜内。
三、试剂存储及操作相关规定
1、 操作危险性试剂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守则,严禁自行更改实验流程。
2、 使用试剂时,要首先确认容器上标示的名称是否为需要的实验试剂。确认药品是否
为危害品,有无警告标识。
3、 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腐蚀性试剂、有毒试剂等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操
作。
4、 有机溶剂、固体化学药品、酸性和碱性化合物均需分开存放,挥发性的化学药品必
需放于通风良好的试剂柜内保存。
避免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危险实验。
6、 做危险性实验时必须经领导批准,有两人以上在场方可进行,节假日和夜间严禁做
危险性实验。
7、 做有危害性气体的实验时,必须在通风橱里进行。
8、 进行实验操作时(蜗旋、挥干、吹干等),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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