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serial number【UU89WT-UU98YT-UU8CB-UUUT-UUT108】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样本
灌云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陆 华 县委副书记、县大伊山旅游经济区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汪 辉 县委常委 常务副县长
戴 涛 县委常委 县委政法委书记
江尧虎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徐传安 县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谢兆英 县政协副主席、县发改委主任
成 员:李 祥 县经济开发区主任、侍庄乡党委书记
李均礼 县临港产业区党工委副书记、县环保局局长
葛梦阳 县法院院长
郑云龙 县检察院检察长
孙仕传 县委研究室副主任
孙卫林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美春 县人大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
耿良承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蔡小平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信访局局长
宋明科 县委政法委副书记、县综治办主任
赵加珉 县委农工办主任
颜景硕 县公安局政委
张长景 县司法局局长
刘万连 县民政局局长
王余山 县经信局局长
张军山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孙召明 县国土局局长
孙 超 县财政局局长
于成松 县审计局局长
黄玉仁 县物价局局长
陈守金 县文广局局长
王安线 县卫生局局长
沙德高 县计生委主任
程志军 县城管局局长
王明军 县质监局局长
李树山 县法制办主任
钱晓东 县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孙 跃 县住建局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徐传安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树山、蔡小平、宋明科、颜景硕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李树山同志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灌云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专家组
组 成 人 员
侍启忠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研究室主任
黄军昌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县机关工委书记
王 华 县人大社会事业委副主任
李 慧 县政协社会事业委副主任
朱洁如 县委农工办副主任
徐霞明 县教育局副局长、县教育中心校长
刘胜军 县教育局党委副书记、高级中学校长
史国成 县文广局副局长
孙 波 县卫生局副局长、疾控中心主任
李长春 县经信局副局长
潘建华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张忠能 县城管局副局长
王伊林 县环保局副局长
刘文明 县司法局副局长
刘东平 县发改委副主任
孙克洪 县临港产业区管委会副主任
葛邦才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葛绍升 县药监局副局长
吴棉军 县农开局副局长
吴运林 县农委副主任
黄 勇 县物价局副局长
宋海鲲 县住建局副局长
陆根柱 县住建局副局长
王统旺 县住建局副局长
杨友明 县住建局党委委员、城市建设执法大队队长
何云生 县国土局副局长
朱必勇 县信访局副局长
钱 勇 县国资办副主任
夏 明 县综治办副主任
王瑾玲 伊山镇镇长
张乃鸿 侍庄乡乡长
侍淑祥 东王集乡乡长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评估原则
(一)坚持“谁决策,谁评估,谁负责”原则。对涉及群众利益的决策事项,由决策单位负责组织有关人员,按照规定程序认真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对评估的全面性、真实性、客观性、公正性负责。
(二)坚持依法评估原则。社会稳定风险评估,要依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既要维护群众利益,又不能突破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坚持充分尊重群众民生权利原则。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调动群众参与评估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使决策最大限度地反映不同群体的合理诉求。
(四)坚持统筹兼顾群众利益原则。要正确把握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现阶段群众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体的特殊利益的关系,做到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个体利益和共同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相统一。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决策事项
(一)涉农方面的有关重大决策事项。农村带有普遍性的承包合同的变更;项目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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