筹建期间业务招待费和广告宣传费的扣除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15 号: 1. 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 按实际发生额的 60% 扣除,不受销售收入的限制。 2. 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宣传费可以据实扣除,不受销售收入的限制。【思考】甲企业 2011 年9月—— 12 月份为筹建期间,发生开办费 10 万元(其中包括业务招待费 1 万元,广告宣传费 2 万元,其他开办费 7 万元符合税前扣除的开办费条件)。 2012 年实现销售收入 100 万元, 当年发生业务招待费 6 万元,广告宣传费 20 万元。当年会计利润 8 万元。分别计算 201 1 年度和 201 2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利润+ 纳税调增- 纳税调减一、 2011 年度: 1. 会计利润=? 借:管理费用——开办费 10 贷:银行存款 10 会计利润=-10 万元 2. 纳税调增: (1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60%= 万元纳税调增业务招待费= 万元(2 )广告宣传费扣除限额=2 万元纳税调增的广告宣传费=0 纳税调增合计= 万元 3. 纳税调减: 0 2011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原则上= 会计利润-10+ 纳税调增 - 纳税调减 0=- 万元国税函【 2010 】 79 号: 企业筹办期间不计算为亏损年度问题企业自开始生产经营的年度, 为开始计算企业损益的年度。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之前进行筹办活动期间发生筹办费用支出, 不得计算为当期的亏损, 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税务事项衔接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8 号)第九条规定执行。【思考】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不允许确认经营亏损,对于企业有利还是无利? 答: 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不允许确认为亏损, 准予税前扣除的开办费应当在生产经营的年度才能扣除。会计利润-10 万元应当纳税调增 10 万元 2011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利润-10+ 纳税调增 10- 纳税调减 0=0 2011 年度准予税前扣除的开办费 万元应当结转到 2012 年度扣除。二、 2012 年度: (一)纳税调增=? 1.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100*%= 万元小于实际发生额的业务招待费 6 万元纳税调增业务招待费= 万元 2. 广告宣传费扣除限额=100*15%=15 万元小于实际发生的广告宣传费 20 万元纳税调增广告宣传费=5 万元纳税调增合计= 万元(二)纳税调减=? 国税函【 2009 】 98 号:九、关于开(筹)办费的处理新税法中开(筹) 办费未明确列作长期待摊费用, 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之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 也可以按照新税法有关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处理, 但一经选定, 不得改变。企业发生的开办费可以由企业选择下列方法之一扣除: 1. 可以在生产经营的当期【 2012 年】一次性扣除纳税调减 万元 2012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 会计利润 8+ 纳税调增 - 纳税调减 = ? 2. 也可以从开办费发生的次月起, 不短于3 年分期摊销扣除假设 201 1年度10 万元的开办费均发生在 2011 年的 9 月份。 2011 年度可以摊销扣除的开办费=*3= 万元【结转到 2012 年度纳税调减】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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