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与刑罚
教者:王丽辉
15岁的刘迷恋网吧游戏,但自己又没钱上网,于是开始背着父母拿家里的钱,后来,又骗同学的钱,但仍然无法满足他的需要。一天晚上,他拿一把水果刀,拦截一位女同学,索要30元钱。女同学向公安机关报案,刘最后被判刑。刘后悔不迭地说:“我以为只是要同学点钱,没想到后果这样严重。
想一想
分析刘某的变化过程,谈一谈他给我们留下什么教训?
日常行为的不良行为、不良习惯是导致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之间存在着内在联系,增强对轻微违法行为,不良行为,不良习惯的警惕性。
知识链接
我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在的,不认为是犯罪。
犯罪行为的三个特征:
1、犯罪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2、犯罪是触犯刑事法律的行为;
3、犯罪应受刑事处罚。
辨识犯罪
1、张三对李四素有仇恨,为了泄愤,张三在自己的日记中写下了诅咒李四快死的内容。
2、李某长期拖欠张某三万元钱不还。几次催讨均未索回后,愤怒的张某遂设计把李某骗到家中,将其扣押起来,要求他归还自己的钱。
3、某记者在街头拍下一时髦女郎的照片,未其同意,配上《服装变奏曲——改革开放成果巡礼》的文章在报刊发表。
刑罚:
是指人民法院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
我国刑法规定,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犯罪分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的权利的刑罚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友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犯罪与刑罚演示文稿课件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