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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公司员工年休假的通知
关于规范公司员工年休假的通知
为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员工的年休假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管委会晋开人劳人字[2014]5号文件、公司[2016]1号董事会会议纪要精神,就规范公司员工年休假管理通知如下:
一、年休假享受对象
与本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作服务1年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期
,年休假5天;
,年休假10天;
,年休假15天。
三、年休假安排
公司根据各部门工作的特点和员工本人的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的年休假。
,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
;
,员工本人申请休假一天的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申请休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包括三天)需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批准,申请全休的需经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及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擅自休假,因而影响正常工作的按旷工处理。
四、年休假待遇
,员工岗技工资全额计发;
,无其它特殊情况视作考核合格;
,员工其他福利不变。
五、其他规定
;
,节假日不计算在年休假天数内;
、事假天数,请假期间工资待遇可按照年休假待遇执行;
,作自愿放弃年休假处理,不享受当年未休假补助;
,在每次休完规定休假天数后,按时到所在部门办理销假手续,并报人力资源部、综合办备案。
六、员工年休假管理部门为公司综合办公室及人力资源管理部。
七、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晋中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综合办公室
晋中开发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人力资源管理部
2016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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