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区户外广告、招牌设置核准申请表 NO: 申请人( 单位加盖公章)地址负责人(电话) 联系人(电话) 广告发布单位( 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人(电话) 广告制作单位( 单位加盖公章) 联系人(电话) 广告内容摘要申请设置期限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设计方案广告形式版面下沿离地高度米版面规格(长×宽×高)结构及装饰用料、照明设计单位广告设置地点及朝向备注 1、广告形式分为:广告牌、店面招牌、灯箱、电子显示牌(屏) 、霓虹灯、路牌、公益广告、宣传栏、站牌、指示牌、实物造型等。 2、延长设置期限应重新报批。 3、户外广告设置应符合安全要求, 并定期维护, 确保广告牌牌面整洁和安全牢固, 否则申请人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商业广告收费标准: 主干道 元,次干道 元,支路 元,广场 /㎡· 日。 5、招投标广告费用依照合同为准。 6、本表一式三份,申请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各一份,送行政执法局备案一份。现场踏勘意见经办人(签字):年月日行政审批股意见负责人(签字):年月日局分管领导意见年月日局主要领导审批意见年月日安溪县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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