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犯罪停止形态
犯罪既遂
犯罪预备
犯罪停止形态
犯罪未遂
犯罪中止
犯罪的停止形态是在直接故意犯罪过程中由于某些主客观方面的原因而使犯罪行为停止下来,不再发展的形态。
犯罪完成形态
犯罪既遂
犯罪未完成形态
犯罪预备
犯罪中止
犯罪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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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准备
犯罪预备阶段
犯罪实行阶段
实行着手
实行终了
预备或中止
未遂或中止
未遂/中止/既遂
法定既遂状态出现
不同犯罪阶段可能出现的犯罪停止形态
犯罪停止形态完整模式
目的说
结果说
要件说
是否造成了法律规定的危害结果
是否达到犯罪目的
是否具备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
一、犯罪既遂
结果犯
以法定结果的出现为既遂
行为犯
以犯罪实施到一定程度为既遂
危险犯
以造成法律规定的某种危害结果的危险状态为既遂
举动犯
又称即成犯,只要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即构成既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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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既遂的具体标准
中止
既遂
?
危险犯
行为犯
诬告陷害罪(诬告陷害行为)——未达目的
伪造货币罪(伪造了货币)——未流通
北京秦城监狱
广东梅州监狱
脱逃罪(监狱的大门、围墙)——被抓回
举动犯
预备性质的犯罪
教唆煽动性质的犯罪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传授犯罪方法罪、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举动犯不存在犯罪未遂,可以成立预备和中止
向儿童传授犯罪方法、威逼儿童行窃作案,将儿童作为自己发财工具的包五连,2006年10月17日,被闵行区法院以传授犯罪方法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
36岁的包五连凭着大专学历,毅然辞去国家公务员的差使下海经商,但服装生意惨淡经营。为了发财,他开始实施阴险毒辣的犯罪计划。他在“钻研”了刑法之后,将目标锁定在了14周岁以下的儿童身上。通过甜言蜜语和小恩小惠,从一心想发财的家长手中招募到6个儿童,其中最大的11岁,最小的年仅6岁。接下来就是对这些儿童实行“强化训练”。 “培训”结束后,包五连就把六位儿童分成若干小组,来到繁华路段开始扒窃。每天晚上还要进行“总结”。对其中的“战线显赫者”或“一无所获者”,包五连则实行甜言蜜语鼓励或棍棒拳脚相加的“恩威并举政策”。一个小男孩成绩“优秀”,在一个月中足足有5000多现金进帐。
控制唆使儿童扒窃 传授犯罪方法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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