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制度46787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防范和控制市场风险与法律风险,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明确合同订立、审批、履行等程序,减少因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不规范行为导致的纠纷,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 工作职责
第四条 总经理:通过的管控和资金审批权限,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控与审批。
第五条 副总经理及财务负责人:负责管辖范围内各部门专业合同的审核,负责提出违约合同的处理意见,在各专业部门对合同存在不同意见时负责进行协调。
第六条 合约预算部:负责经营性成本支出类合同的审核,负责审核合同应付款的支出,负责经济支出类合同的全过程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合同订立双方可能发生的合同违约情况的预警及处理工作。
第七条 法务专员:负责合同的形式要件及实质内容的合法性审核,对合同条款的合法性、严谨性、可操作性提供法律意见并负责与合同有关的诉讼事项。负责公司其他法律文书的起草、审核。
第八条 财务部:负责合同款收、付工作,负责保管合同履约保函、保修保函,审核并监督合同价款的支付过程。
第九条 综合部:负责审核合同审批过程的完整性,提供统一的合同编号,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负责合同的存档工作。
第十条 各职能部门:负责具体合同的起草工作,负责履行合同中我方义务及监督对方履行义务,负责核算合同违约金并提供违约合同的处理意见。
第三章 合同签订及要求
第十一条 合同的签订
一、合同谈判须由公司领导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二、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被委托人,被委托人必须就被委托事项对公司负责。
三、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资质、以往业绩等相关情况。
四、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质优价廉、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十二条 合同签订的要求
一、合同标的在1万元以上的一律采用书面格式,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合同范本的必须采用统一的合同范本。 公司要求合同一式三份。公司档案存查一份、主办部门一份、财务备查一份。
二、合同标的在30万元以上的一律采用书面格式,有国家相关部门出台的合同范本的必须采用统一的合同范本。公司要求有一式四份。其他参照第十二条第一款执行。
三、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第十三条 合同内容应具备的必要条款:
一、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二、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期间、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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