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湖北知识产权答案
一、知识产权法律基础(大学版))
单选:1-8 DDAABCDB
简答题
1. 如何认定和保护驰名商标?
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三种途径
根据我国《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对驰名商标认定的规定,目前,申请认定驰名商标主要有三种途径:
一、通过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
需要申请认定驰名商标的,必须通过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省级工商局)报送有关材料,由各省级工商局将经过初审并签署意见的有关申请材料以邮寄方式及时报送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最后,由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认定该商标是否驰名。
在商标注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也可以向商标局请求认定其商标驰名,此时应当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二、通过商标评审委员会认定
依照商标法及条例的规定,在商标评审过程中产生争议时,有关当事人认为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认定驰名商标,此时,有关当事人应当依法提交其商标构成驰名商标的证据材料。
三、通过人民法院认定
人民法院在审理商标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和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涉及的注册商标是否驰名依法作出认定。
2. 简述不得注册为商标的标志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1)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 型号的;(2)仅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3)缺乏显著特征 的。上述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3. 简述著作权的法定许可制度
著作权法的法定许可:1、法定许可不需著作权人许可由法律直接许可,但需向著作权人支付一定的报酬;2、法定许可,著作权人只有“获得报酬权”而无“禁止权”;3、法定许可仅限于法律列举的五种方式;法定许可的五种方式分别是: (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著作权法享有的其他权利; (2)作品在报刊刊登后,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3)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4)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 (5)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反不正当竞争法
单选:DBAABB
3、问答题
1、2004年12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结合本课程内容,论述其中有关限制竞争行为(即该解释中的“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行为)的规定。
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规定:下列情形,属于合同法第三百二十九条所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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