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乡市乌镇镇民合小学膳管会章程
总 纲
第一条:桐乡市乌镇镇民合小学膳食管理委员会(简称膳管会)是桐乡市乌镇镇民合小学自我监管本校膳食的组织。
第二条:膳管会的宗旨是为广大同学服务,为教职工服务,协助食堂管理好日常的饮食卫生及服务、有序的饮食环境和安全、解答同学们的疑问等,同时维护广大师生在饮食中的权益,发挥好食堂与同学、教职工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一章 组织形式
第三条:膳管会由校长室、工会、总务处、师生代表组成,组织名单如下:
主 任:沈必文
副主任:徐玉明
委 员:范连军 何建明 俞秀丽 吴国良 张志千 严凤河 沈学香 各班班主任
第四条:膳管会职责
1、组织安排工作,拟定工作计划.
2、定期召开会议,作好记录并存档,作好相关的总结报告.
3、处理工作中出现的一般性问题。
第二章 膳管会职能
第五条:就日常饮食服务的相关事宜向食堂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六条:及时反映广大师生对食堂服务的改进意见和需求.
第七条:协调师生与食堂工作人员的关系,起到“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八条:参与食堂管理,搞好各项监督工作,配合食堂搞好相关宣传工作。
第九条:维护就餐秩序,有权对违反就餐规章制度的同学提出批评意见。
第十条:对违反食堂管理制度的工作人员有权提出质询,令其整改,并记录在案。若整改无效,则有权向膳管会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通过开展民意调查等活动采集师生对食堂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举办学生、教职工代表与食堂工作人员的座谈、交流会等。
第三章 委员职责
第十二条:膳管会委员应遵守维护本章程,乐于奉献,秉公办事,热心为广大师生服务.
第十三条:带头遵守食堂就餐秩序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及时收集和反馈师生的意见,对食堂工作人员的卫生状况、服务态度进行监督.
第十四条:积极参与对食堂的进货渠道、价格、质量、数量以及财务的监督,并向膳管会提出相应建议。
附 则
第十五条:本章程自2013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生效.
第十六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属膳管会。
桐乡市乌镇镇民合小学膳管会
2013年9月
桐乡市乌镇镇民合小学食堂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集体食物中毒的发生和流行,保障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学校和秩序,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和卫生监测法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本学校食堂突发事件的预防控制工作。
一、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
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由校长负总责,按照各处室、班具体管理原则,,各处室紧密配合,学校统一调控,采取有效措施,共同做好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联控工作。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统一协调本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联防联控学校集体食物中毒应急工作。
每学年根据学校岗位设置情况,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领导组人员组成及应急分工具体安排到人.
“食堂突发事件应急小组”组成成员如下:
组 长: 沈必文
副组长: 徐玉明
组 员: 范连军 何建明 俞秀丽 严凤河 沈学香 王金发
各班主任 各值日教师
(二)领导小组职责
1 、制定集体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和监测方案。
2 、建立健全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责任制度、食物中毒责任追究制度、食物中毒报告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
3 、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防病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指导、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健康日常管理。
4 、根据卫生部门的建议对师生集体用餐、饮用水卫生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进行及时整改,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之中.
5 、积极开展学校爱国卫生运动,进行环境整治和预防性消毒杀菌,特别是食堂,要积极消除
“四害”及其孳生场所,保障学校食堂环境卫生整治。
6 、一旦发生学校集体食物中毒,要积极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和协助工作,按卫生、公安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7 、会同卫生、工商、公安部门,切实做好对校园周边地区饮食摊点的检查整治力度.
二、突发事件的监测与报告
(一)维护良好的就餐秩序。
1、当发生学生吵闹、争执时,值日教师和食堂管理人员应迅速到场予以劝阻,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及时进行处理,避免事态扩大。
2、若矛盾激化时,应及时上报值日值周领导、总务处(89385602或606775、698913),并提供当时的情况,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二)保证合理的饭菜价格.
1、当发生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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