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的通知.doc佛职院[2007]2号
关于印发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处室、各教研室:
为加强对学院公务车辆的使用管理,保证学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运 作,特制订我院《公务车辆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给你们。希遵 照执行。
特此通知。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二00七年一月八日
主题词:公务车辆 管理 办法 通知
抄报:学院领导
佛山职业技术学院
公务车辆管理办法(暂行)
为了保证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各处室、系部及时完成 校外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车辆的管理与使用
1、 学院的车辆调配管理部门为学院办公室。
2、 学院办公室对学院公务车辆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与驾驶员 所驾车辆的安全检查、安全行驶、保洁维护等责任制相结合的管理制 度,安排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管理。
3、 学院公务车辆为学院公务专用,主要保障学院领导、部门领导 公务外出、学院重大外事、外联活动、学院聘请学者、专家迎来送往 的用车需要。
4、 公务车辆原则上实行驾驶员专人驾驶。
5、 车辆管理负责人必须定期组织驾驶员开展交通安全法规、操作 技术规程、规范服务等内容的培训学习;定期对所有车辆车况、驾驶 员遵章服务等进行检查,督促整改;负责审批车辆油料消耗、过路过 桥、维修养护等费用。
6、 公务车辆原则上不外借,确因工作关系或特殊情况,须经分管 领导批准。
7、 学院各系部、处室工作人员公务用车及其他各部门用车,应在 保证校领导公务用车、学校重大活动用车及接待任务用车的前提下, 由车辆管理负责人统一调派。
8、 各部门自行组织的外出旅游或娱乐活动用车,应提前两天填写 用车申请单,报部门主管院领导审批。
9、 学生外出实习用车,由所在系部提前两天填写用车申请单报办 公室调派。
10、 教职工及其家属或学生因病需用车送医的,由校医根据病情 需要,与车辆管理负责人协调安排。
第二条公务用车调度程序
1、 为了合理地安排车辆,提高公车使用效率,加强管理,节约开 支,公务用车实行提前预约制度。
2、 目的地在佛山市五区范围内的由车辆管理负责人安排,目的地 在佛山市以外地区的报院办主任审批。严格控制长途用车,特殊情况, 须经主管院办工作的领导批准。
3、 学院各处室、系部因公务需要用车时,一般应在前一天下午16: 30分前与院办联系,填写《用车申请单》(临时、紧急情况除外),写 明去向和用车事由;中途不允许改变行车路线,改变行车路线的,出 勤驾驶员有权拒绝。
4、 《用车申请单》须经各处室、系部领导批准后交车辆管理负责 人派车。
5、 车辆负责人凭处室、系部提交的《用车申请单》,依据送达先 后顺序、公务轻重缓急程度、待命车辆数量等情况安排车辆。
6、 如遇用车冲突,则根据公务缓急,由车辆管理负责人与申请部 门协商解决。
7、 用车时间、地点相近的,车辆管理负责人安排车辆时要尽可能 合车。
8、 车辆管理负责人派车后,应将派车信息反馈给用车申请人,并 通知驾驶员执行。驾驶员回校在派车单上填写好出车车况后交回办公 室备案。
9、 若遇紧急情况需临时用车时,处室、系部正职以上领导可先与 车辆管理负责人电话联系,在满足正常用车前提下可临时安排车辆, 但事后必须补办用车手续。
10、 就近公务用车,可以不写《用车申请单》。如官窑校区教职工 到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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