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病患者和间发性疾病,应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和相关请假手续,到教育局人事科办理请假手续,且原则上请假时间不超过一个月。情况特殊的对象,学校应及时和教育局人事科联系。
3、切实执行工资奖金津(补)贴公示制度。各单位应将全体教职工的工资奖金津(补)贴发放情况纳入校务公开,坚持每月定时公开,以接受全体教职工的监督。今后,教育局将定期不定期组织专项检查抽查。
4、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各单位要根据实际,进一步健全教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并切实加强检查督促,确保实施到位。相关考勤记录等原始资料要存档备查。各单位应加强对教师队伍的管理,凡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离开教育、教学工作岗位的教师,按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处理。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调动或借调,并办理正式调动或借调手续的,即视为擅自离岗。教师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自离岗之日起即停发工资,如在离岗后一个月内,本人承认错误返回原单位,可继续安排其工作,但应予以批评教育以至上报教育局给予相应处分;超过一个月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个月的,即按自动离职处理。对擅自离岗人员隐瞒不报或上报处理不及时的,将坚决追究有关人员和主要领导的责任。教育局受理擅自离岗举报电话:85686525(人事科),85660279(监察室)。
附件:
晋江市教育局
二○一○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教育 教职工 在岗情况 调查 通知
抄送:
晋江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年9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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