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那么
第一条 人事档案工作是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重要根底工作之一,是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局部。人事档案是员工个人经历和社会实践的记录,是历史、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用人的重要依据。
第二条 员工人事档案由人力资源部集中保管,其任务是:收集、保管、鉴别、整理员工人事档案材料,办理档案的查询、借用和转递,建立科学的档案检索工具。调查研究档案工作情况,逐步实现人事档案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第三条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员工人事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结合我司的实际情况制定员工人事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第四条 严格执行员工人事档案使用借阅规定,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同时确保档案的平安。
第二章 人事档案归档范围和要求
第五条 归档范围
〔一〕在人力资源工作中形成的履历表、简历表、自传和属于自传性质的材料。
〔二〕鉴定、考核、考察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民主评议干部的综合材料,组织审定的考察材料等。
〔三〕审计工作中涉及个人的有关处分材料。
〔四〕成人教育〔大中专〕、党校、学生〔学员〕登记表、考生登记表、学表、鉴定表、授予学位的材料、学历证明书、学表等材料。
〔五〕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及考核材料等。
〔六〕政审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调查报告,审查报告,上级批复,本人对结论的意见,检查交代或情况说明材料;作为结论依据的调查证明、证据材料:甄别、复查结论〔意见、决定〕、调查报告、批复及有关的主要依据材料。
〔七〕更改姓名、民族、出生日期、国籍、入党入团时间、参加革命工作时间等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个人申请、组织审查报告及所依据的证明材料,上级批复等材料。
〔八〕党、团组织建设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1、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已批准转正的〕、入党申请书、预备党员转正申请书、自传、综合性政审材料及有关的证明、考察材料;团员登记表、民主评议党员中认定不合格党员被劝退或除名的组织审批意见及主要事实的依据材料;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组织意见,退党材料。
2、中表、退团材料。
3、参加民主党派的有关材料。
〔九〕表彰奖励活动中形成的有关材料:
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团员等审批表,立功、嘉奖、通报表扬等以及在其他工作中形成的表彰材料。
〔十〕纪律检查、监察、法律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处分决定,免予处分的意见,上级批复,核实〔调查〕报告,本人检查、交待、对处分决定的意见;撤消处分的有关材料;法院判决书;复查甄别报告,决定〔结论〕、上级批复等。
〔十一〕任免、调动、军队干部转业安置工作中形成的有关材料: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军队转业干部审批表;授予〔晋升〕军〔警〕衔审批表;转业鉴定;定职、定级材料;离退休审批表等材料。
〔十二〕考试录用形成的有关材料:录用审批表,聘用审批表和合同书,政审结论和有关证明材料,辞退材料,辞职审批材料等。
〔十三〕办理工资、待遇等工作中形成的材料:转正定级审批表、各种工资变动审批表,提职晋级和奖励工资审批表;享受专家特
员工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来自淘豆网m.daumloan.com转载请标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