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安全动火管理制度
1、总则
. 为加强祥源城四期一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 明确在动火作业 过程中的职责,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基本要求
.动火定义
在本现场施工中,所有焊接、切割;明火加温;汽油、煤油清洗;用
木柴加热; 喷灯作业; 明火熬制沥青; 在施工区临时生火做饭; 焚烧垃圾; 等。
各施工单位必须有严格的消防制度, 组织班组加强防火、 防爆安 全知识的教育,使全体施工人员懂得使用一般消防器具。
生活区、 施工现场按规定设置灭火器材。 危险品仓库等要害部位 必须设警示和消防栓、灭火器等。
各施工单位定期进行防火、安全用电 (防雷、防静电 )大检查。
动用明火作业人员均应做到持证上岗;
动火单位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焊、割“八不准”要求进行作业。焊
接作业“八不准”规定如下:
①无操作证学员没有正式焊工在场指导。
②不了解焊、接内部是否安全。
③监火人员不在场。
④易燃、易爆容器内清洁不合格。
⑤可燃材料无隔离防患安全措施。
⑥带压密封管道内焊接无安全措施。
⑦焊、割附近易燃物未作彻底清理,无安全措施。
⑧遇有明火作业相抵触的情况,火患未消除,作业者不准离场。
发生火情、火灾应当立即报警,专 (兼)职消防队组织抢救。邻近
人员、单位给予支援。
火灾发生坚持 “以人为本”救助遇险人员为第一任务,实施正确
救火、灭火方法,尽快扑灭火灾。
3.施工现场安全监火员的职责:
. 监火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一般防火制度, 掌握消防知识, 懂得 各类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监火人员加强监火责任心, 在岗期间不能擅自离开监火岗位, 不 得从事与监火无关的工作。
按照“谁施工、谁负责”原则,对本区域动火负有直接责任。
对施工区域的动火作业的危险源应当及时辨识, 并对动火作业人 员危险源采取有效措施,监火员有权制止动火作业人员不安全的作业。
一个班组集中动火施工区, 多台焊机作业又便于监护可以只设一 个监火员。
4.违反安全防火规定的处罚规定。
序号
违章违规事项
处罚对象
罚款金额(兀)
1
有操作证、无动火证
操作人
50
2
有动火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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