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理工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十六大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央组织部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精神,为了切实保证新党员发展的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我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方针和要求
1 .坚持 - 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 - 的方针。
2 .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成熟一个, 发展一个。既要防止突击发展,又要反对长期停滞发展的做法。
3 .要把工作的重点放在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上,注重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
4 .要注意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和分布结构。在严格质量标准的前提下,注重在优秀青年教职工、学术骨干及学科带头人和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注重在党的力量比较薄弱的单位和部门中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
5 .在学生中发展党员,要注意从低年级抓起。一年级学生入校后,各系党组织就要开始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注意培养苗子,启发教育学生自觉接受党的政治主张,并做好向院党校推荐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不断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各系要把发展党员的重点放在二、三年级中。毕业班不能突击发展党员,组织部原则上从每年 5 月底开始不再审核毕业班的预备党员。
二、培养与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
1 .个人申请。申请入党必须由本人向党支部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的主要内容包括:
( 1 )对党的认识和入党动机;
( 2 )本人的政治信念,成长经历和思想、工作、学习、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 3 )对加入党组织的态度和决心;
( 4 )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2 .自传。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的同时,应当附个人自传一份。自传主要内容包括:
( 1 )个人基本情况、履历和受奖惩情况;
( 2 )家庭主要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的基本情况;
( 3 )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本人及家庭成员的政治历史问题等。
3 .同申请人谈话。党支部接到入党申请书后应及时登记审阅,支部书记或组织委员应同申请人谈话。谈话内容主要包括:鼓励其政治上要求进步的积极性,肯定优点,指出不足,提出努力方向,进行党员标准及怎样争取入党的教育。
4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在申请人中酝酿提名,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是团员的要听取团组织的意见,团组织应有书面推荐材料。经支部委员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然后填写《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并报党总支备案。
5 .确定培养联系人。确定了入党积极分子以后,党支部要及时指派 1-2 名党员做他们的培养联系人,负责对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培养联系人的任务是:
( 1 )经常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学习等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鼓励和帮助他们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不断进步。
( 2 )经常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提出加强培养、教育的意见和建议。
( 3 )将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思想情况、工作表现、奖惩情况等以写实的方式记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登记表》。
6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培养联系人要经常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个别帮助,党支部要组织他们认真学习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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