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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犯罪侦查中预审谋略的运用.doc


文档分类:法律/法学 | 页数:约10页 举报非法文档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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贿赂犯罪侦查中预审谋略的运用
  在反贪污贿赂犯罪的侦查实践中,贿赂犯罪案件因其缺乏直接证据的固有特性历来被认为是查办难度最大的职务犯罪案件。预审工作的成功与否,在贿赂犯罪案件的侦查过程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孙子兵法》云:“用兵之道,以计为首,以谋取胜。”笔者结合近几年来的办案实践,就如何在预审中巧用谋略突破贿赂犯罪,谈自己的一些粗浅认识。
  
  一、造势
  
  造势,即营造一个最佳的预审氛围,使贿赂犯罪的被预审对象在一开始就被纳入预审轨道,迅速打消其抗拒心理,使其认可被讯问身份,达到动摇其心理防线,缩短对抗阶段时间的目的。在通常情况下,被预审对象在讯问刚开始时,总会有很强的抗拒心理,拒绝预审人员所释放的一切信息,具体表现有:沉默、暴躁、质疑、急于表白等多种形式。由于贿赂犯罪案件缺乏直接有效的证据,难以运用证据迅速击垮被预审对象的心理防线,所以必须有效地利用预审时间。造势工作在传唤人员和被预审对象见面时即开始进行,如某院近几年来查处的一批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在土地领域受贿的窝、串案,采取的做法是由乡纪委负责将被预审对象通知到乡纪委或信访办,再派法警将其传唤到院。在传唤过程中,通过令其关闭通讯工具,两人在汽车后排夹住
被预审对象乘坐等一些辅助手段使被传唤对象还未进入讯问室,就已经陷入惊恐的思想状态。这些非强制式辅助手段均以阶梯式层递出现,逐渐增加力度,在不知不觉间给被传唤对象造成一种心理暗示,即必须配合检察机关说清自身存在的问题。否则将难以过关。到预审正式开始时,均能迅速平稳渡过被预审对象心理对抗阶段,完成预审任务,且不会出现被预审对象以过激或消极的方式硬性对抗预审的情况。正式的造势工作是在预审正式开始时进行的,预审人员不能急于让被预审对象交待问题。可以通过检察院反贪局的职能、为什么会传唤来检察院、良好态度的重要性、是否是其人生的转折点等一系列问题,再一次强化预审人员的上位姿态,并使被预审人员认可自身的下位处境,消除对抗心理,开始吸收预审人员释放的信息,接受预审人员的心理引导。造势工作最关键之处,就是要通过预审刚开始时的这些目的性很强的系列问题,给被预审人员造成濒临绝境的思想状态,迅速动摇其心理防线,使其产生必须要重新寻找出路的想法。对于心理素质较差的被预审对象甚至可能一举拿下。如某院侦查的某干部管理学院基建处副处长李某受贿8万元一案,就是通过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造势提问,迅速使事先已有充分思想准备、准备死扛到底的李某心理防线彻底崩溃,在痛哭后如实供述了其受贿犯罪事实。
  
  二、断路
  
  断路,就是在没有发起主攻的时候,提前设置一些问题,堵住被预审人可能的辩解方向。断路是突破贿赂犯罪被预审对象一个非常重要的环节。贿赂犯罪更多的是要靠言辞证据来证实。言辞证据的多变性也是贿赂犯罪案件侦查难度大的一个重要因素。即使被预审对象当时供认了犯罪经过,如果没有把退路完全截断,日后一旦被预审对象翻供。案件仍然可能搁浅。贿赂案件的行、受贿双方在犯罪后,不管是否觉察到侦查行为,都会在内心深处设定好一旦被发现怎么掩盖犯罪行为的谎言。如果不事先将其可能的退路堵死,而是在主攻开始后顺着被预审对象的辩解讯问,很容易陷入揭穿一个辩解又冒出另一个辩解的困境。成功的断路讯问,建立在预审人员周密严谨的准备工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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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21-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