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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重点专科重症医学科评价标准(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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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症医学科”的医院必须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严格科室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并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重症医学专业人员培养和重症医学学科建设,促进其健康发展。
10
医院在学科建设上有欠缺扣10分
,保证ICU及时获得医技科室检查报告,以及质量管理与医院感染监控的信息。
10
获得各类信息不及时扣10分
二、病房布局
(150分)
病房设置合理
、检查和治疗的区域,应接近于主要服务对象病区、手术室、影像学科、检验科和血库等。在横向无法实现“接近”时,应该考虑楼上楼下的纵向“接近”。
10
相关功能区不完善每项扣2分
,有条件的医院可设置不同的进出通道。
10
只有单一通道扣5分
10
不符合条件每项扣2分
、不积尘、耐腐蚀、防潮防霉、防静电、容易清洁和符合防火要求的总原则。
10
不符合条件每项扣2分
、医疗辅助用房区域、污物处理区域、医务人员生活辅助用房区域等有相对独立性,以减少彼此之间的干扰和控制医院感染。
10
设置不合理每项扣2分
污物处理区域布局不合理扣5分
、采光条件,保证空气洁净(细菌含量监测≤200cfu/m3)。有条件的医院装配空气净化系统,应定期进行维护。运用空调换气通风的,室内每小时新风交换应大于2次。能独立控制室内温度和湿度,医疗区域内的温度应维持在24±℃左右,湿度应维持在50-60%左右。每个单间的空调系统应该独立控制。
20
空气监测不达标扣8分
其余每项不达标扣2分
检查项目
评价标准与评价要点
分值
评价方法与评分标准
实得分
:三级医院床位数以医院病床总数2-8%为宜,二级医院以1-2%为宜。床位使用率以75%为宜,至少保留1张空床以备应急使用,全年床位使用率超过85%时必须扩大规模。
50
比例不达标,每少10% 扣2分
全年床位使用率超过85% 扣10分
ICU加床(近半年)扣10分
(1)每床占地面积为≥15㎡。
(2)每个病房最少配备一个单间病房,面积为≥18㎡。
(3)有条件的医院可设置负压床单元。
30
面积不达标每项扣5分
缺单间扣5分
缺负压单元扣2分
三、人员配备
(80分)
人员配备合理,满足日常医疗需要
,具备独立工作能力。
10
无独立工作能力单独值班扣10分
:1以上。日常医疗工作中可以有部分轮科、进修医师,但ICU专科医师必须占医师总数的70%以上。医师职称分布比例由高向低依次1:3:7。
20
比例每降低10%扣2分,医师比例不达标扣10分
:1以上。
20
比例每降低10%扣2分
,可根据需要配备适当数量的医疗辅助人员,有条件者可配备相关设备技术与维修人员。
20
主任不具备相应职称扣20分
。在重症监护领域工作3年以上,具备一定管理设备设施能力,符合医院功能任务需要。有ICU专业护士资质证书或上级医院综合ICU进修学习半年以上。
10
护士长职称不达标扣5分
无ICU资质证书或ICU进修证书 扣5分
四、设备设施
(150分)
,提供电、氧气、压缩空气和负压吸引等功能支持。每床单元应装配电源插座12个以上,氧气接口、压缩空气接口和负压吸引接口均在2个以上。
10
设备带或功能架不完善每项扣2分
检查项目
评价标准与评价要点
分值
评价方法与评分标准
实得分
。每个床位的电源应是独立的反馈电路供应系统。应配备不间断电力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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