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中国孝文化.doc浅论中国孝文化
孝作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和特征之一,经过我国古代长期的社会实践,其内涵不断得到发展,深刻影响着我们民族的思想意识和心理结构。
一、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孝道
恩格斯说:“人们自觉或不自觉地,归根到底总是从他们阶级地位所依据的实际关系中――从他们生产和交换的经济关系中,吸取自己的道德观念。”[1]几千年来,我国主要处于封建农业自然经济和血缘宗法制度之下,传统的经济、政治制度使孝道成为中华民族最基本传统道德行为准则之一。总体而言,中国传统文化中孝的主要内容如下。
、孝敬父母
从奴隶社会起,赡养父母就成为孝道十分重要的内容。《尚书?康诰》中曾记载:“妹土嗣股肱纯,其艺黍稷,奔走侍厥考厥长。肇牵牛羊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意思就是百姓尽力耕种庄稼,专一农事,农事完毕奔走做买卖,是为用所得之物孝养父母。到了封建社会,随着历代君主对孝德推崇,其内容更加丰富,许多思想家从不同方面提出了赡养父母的具体行为,其中,儒家各代表人物更是将其发扬光大。孔子首先对周代所倡行的孝德加以发扬,使其成为系统化、理论化的伦理体系,而后孟子更是在《孟子?离娄下》中指出“惰其四支”等三大类“不顾父母之养”的不孝行为,将赡养父母的要求具体化。可以说,供养父母是为人子女的基本义务,是中国传统孝文化中最基本的要求。
此外,养亲不仅要从身体上给予照顾,还要从心理方面对父母予以照顾,尊敬父母。《论语?为政》记载:“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凡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清,昏定而晨省。”意思就是教导孝子要从日常生活中关心父母起居,同时,对父母应言听计从,“不谓之进,不敢进;不谓之退,不敢退;不问,不敢对”[2],“始终如一地谨慎温恭、和颜悦色、任劳任怨。即便遇到意见相左的事情也要“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3],“顺于道,不逆于伦,是之谓畜”[4]。总之,遵守孝道就是要尽其所能供养父母,并体谅父母,听从父母的教导。此后,孟子等思想家又把这种对父母的孝德延伸至更广的范围,指出:“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5]
、扬名声、显父母
《孟子?离娄上》中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孝经?圣治章》也说:“父母生之,续莫大焉。”传统孝观念认为结婚生子是对家长和家族应尽的义务,否则,就是对父母最大的不孝,对祖先最大的不敬。
传统孝文化还要求子女要立身、立德、立言、立功,秉承父志,将父辈的正业善道发扬广大。《孝经?开宗明义》指出:“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这是传统孝道对子女在家庭伦理范围内的最高要求。《礼记?中庸》中说:“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这里的“志”与“事”就是指父辈的遗愿与事业。作为孝子,就要在先人的基础上慎行其身,善继善述,“扬名声,显父母,光于前,裕于后”[6],为父母、家族争取荣誉、光耀门庭。
“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7],长辈在世时,晚辈应赡养、尊敬长辈,满足其物质、精神的需要。长辈去世后,晚辈则应按照民俗习惯,遵守各种礼节,慎重办理父母的丧事,虔诚地祭祀先人,这是对长辈孝的延伸。《孝经》更是对葬、祭的礼仪做出具体的规定,如“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亲死,子女“哭不依,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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