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 2010 年北京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表彰工作委员会文件
区劳评发〔2010〕1 号
朝阳区 2010 年北京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
模范集体评选表彰工作实施意见
各工委、党委(党组),各街道、地区(乡),区委、区政府各部
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根据北京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委员会《关于
2010 年北京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模范集体推荐评选工作的通
知》(京劳评发〔2010〕1 号)、《关于 2010 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
进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京劳评发[2010]2 号)、《关于 2010
年北京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模范集体推荐评选工作有关问题
的说明》(京劳评办发〔 2010〕1 号)和《关于作好北京市劳动模范、
先进工作者和模范集体推荐评选工作及2010 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
工作者推荐工作的通知》(京劳评办发〔2010〕2 号)等文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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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就做好北京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模范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
有关事项,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
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朝阳区
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的发展战略,通过评选表彰全区各行
各业、各条战线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
人和集体,进一步弘扬新时期劳模精神,在全区营造劳动光荣、知
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浓厚氛围,激励和鼓舞全区人民为
实现朝阳区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推荐名额
本次朝阳区推荐北京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85 名,北京市模
范集体 15 个。
北京市劳动模范从企业和农村产生,北京市先进工作者从机关
事业单位产生。
三、推荐范围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的范围是:2005 年以来,为朝阳区
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各行各
业劳动者。连续在京工作三年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劳动者,也可参加
北京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
模范集体推荐的范围是:2005 年以来,为朝阳区经济建设、政
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各行各业、各种经济
形式单位的车间、科室、工段、班组(队)等最基本的工作单位或
相当于这一级机构的集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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