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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权益保障的研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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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列表 文档介绍
东北师范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我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权益保障研究
姓名:吕海清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公共管理
指导教师:韩俊江
20080501
摘要还是社会舆论媒体,忽视了一个特殊的诉讼主体一警察的人权保障研究。近些年来,暴当前,在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特别是刑事诉讼人权保障问题的讨论中,无论是法学界,力、非暴力袭警现象层出不穷,监狱、劳教人民警察生命权和人格权频频受侵,休息权、健康权更是得不到应有保障,执法机关、国家机器的光环己丝毫不能产生对警察从业者在当今法制社会中,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与公民一样,有权得到法制文明带来的正义与平等。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在保护人民群众权益的同时,他们自身的权益也应当得到切实保护。这既是社会道义;也是法律责任。一方面,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是社会成员中的一分子,他们作为普通公民享有与所有公民同等的权益,这是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权益的普遍性;另矫妫嘤⒗徒倘嗣窬熳魑1;と褐诶娴闹捶α浚依法执行职务的权益受法律保护,这是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权益的特殊性。因此,本文运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方法,从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权益的概念入手,对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权益与相关概念进行比较,明确了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权益的特征和基本内容,通过对国外警察权益保障相关法律和实践经验的借鉴,进而对我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权益的现状以及产生原因都作了较为深入的分析,在此基础上,从法制建设、救济渠道、警务保障、执法环境等四个方面来探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权益保障机制的完善。关键词:监狱;劳教;警察;权益的庇护效应,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正在逐步沦为弱势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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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邮编:——独创性声明日期:丝堡:竺丘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本人郑重声明:所提交的学位论文是本人在导师指导下独立进行研究工作所取得的成果。据我所知,除了特别加以标注和致谢的地方外,论文中不包含其他人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研究成果。对本人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本声明的法律结果由本人承担。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东北师范大学有关保留、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即:版,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本人授权东北师范大学可以采用影印、缩印或其它复制手段保存、汇编本学位论文。同意将本学位论文收录到《中国优秀博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泄跗诳光盘版缱釉又旧、《中国学位论文全文数据库》泄蒲Ъ际跣畔⒀芯克等数据库中,并以电子出版物形式出版C艿难宦畚脑诮饷芎笫视帽臼谌ㄊ通讯地址:学位论文作者签名:东北师范大学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学位论文的复印件和电子发行和提供信息服务。日期:学位论文作者毕业后去向:工作单位:指导教师签名:
言引一警察的一贯方针。通过“从严治警”向警察队伍要警力和战斗力,服从即命令,目前东北师范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权益,就是法律确认的并受法律保护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所享有的一定的社会权利和利益。维护合法权益是法律调整的出发点和目的。统治阶级通过法律把一定的社会权利和利益确认下来,通过各种法律手段保证它们不被侵害,并在社会中予以实现。我国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权益保障的法律规定分散于《公务员法》、《人民警察法》、《监狱法》、《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中,多为原则性规定,未形成一个系统完备的制度体系,即使这些散见的法律规定,在实际工作也未得到很好的落实,警察的权益保障问题,不仅关系到警察的切身利益,关系到警察的履职尽责,关系到警察队伍的依法管理,还关系到社会各项事业的改革成效和发展进程,因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以人为本、共促和谐”,警察作为“人”中的这一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具人民警察是我国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在现阶段,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不仅带来了经济的巨大发展,同时社会矛盾也发生了变化,下岗失业人员大量出现,城乡差别、地区差别、贫富差距拉大,就学、就医、养老社会业务精通、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人民警察队伍,是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长期以来社会各界对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如何保护罪犯、劳教人员的合法权益给予了极大关注,但对保护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权益却知之甚少,落到实处的具体措施更是少之又少,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民警队伍的稳定和发展。监狱、劳教人民警察是《人民警察法》第醯款规定的六个警种中的两个重要警种,由司法行政机关统一管理,主要承担着执行刑罚,最大限度地教育改造挽救罪犯和劳教人员,预防再犯罪的职责。监狱、劳教人民警察工作对象的特殊,直接面对的教育改造对象是特殊环境中的依法被剥夺自由,具有反社会性的被判处刑罚和行政处罚,正在被迫接受服刑改造的罪犯和受教育的劳教人员,人民警察与他们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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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2014-08-08